首页>专题>2017全国两会专题报道>本网原创 本网原创

范利委员:分级诊疗要实现医疗资源的互补

2017年03月04日 22:40 | 作者:刘喜梅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刘喜梅)“如果三级医院和社区医院一样,在业务上没有多大差别,都把打针、开药或者输液作为主要的经营项目,那估计我国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很难取得成功。”谈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问题,医卫界全国政协委员范利直截了当地建议,医疗机构明确定位、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是成功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基本条件。

timg (16)

网络图片

医疗机构该如何在分级诊疗中明确定位?范利认为,应由下级医疗机构即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诊所)主要担任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百姓的防病能力,并解决百姓最基本的吃药、打针或者输液的健康需求;由县级医院及区级医院来负责辖区内群众的常见病防控和治疗,以及健康体检和疾病筛查工作;由上级医疗机构即三级医院或省级医院主要负责辖区下级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的急难重症的诊断和治疗。

“上述定位中,各级医疗机构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开展主要业务,并形成业务互补的关系。目前三级医院的虹吸效应越来越明显,就是因为各级医疗机构之间不紧没有形成业务互补关系,相反地还存在巨大竞争,因而也就无法构建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的医疗格局。这种背景下,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就很难有质的突破。”范利向记者介绍。

不过仅仅定位明确,并不能直接带动患者积极参与分级诊疗。范利认为,在明确定位之后,还要加以利用行政的手段去引导患者就医。

“比如,发挥医保的杠杆作用,对患者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采用浮动机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诊所诊治的患者,可以按照医疗保险的最高比例予以报销。经责任医师同意转诊的患者,每转诊至更高一级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下调20%左右。对于非急诊患者,若未经责任医师同意而转诊,则不予以报销。”范利建议。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范利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