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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提案6年牵挂:谁来给孩子们当“炊事员”?

2017年03月06日 09:01 | 作者:解艳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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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 解艳华)为准备两会提案,全国政协委员唐瑾每年都会带着问题专门到一线调研。6年前,她发现,很多学生的家庭住所离学校较远,中午就在校外凑合吃一餐或者干脆挨饿;食品安全和卫生在学生午餐工作中常被忽视;物价上涨、资金不足造成学生午餐质量不高;学校食堂的饭菜价格令很多贫困家庭难以承受;学生午餐几乎谈不上营养搭配。在上一届全国两会上,她曾撰写提案,希望国家将学生营养午餐工程提上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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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如今,6年过去了,孩子们吃饭问题解决的怎么样?

带着这个问题,今年两会前,唐瑾委员又深入农村,专门对学生营养餐问题进行了调研,这次她发现,学生有吃的了,但吃的却不好。营养餐没有炊事员的预算,老师们教学任务重,就只能去超市买牛奶和面包,面包硬邦邦、牛奶冷冰冰,学生们不爱吃,就倒了。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政府只提供按学生数量配备的营养经费,而对实施营养餐所需的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水电燃料费、运送费等相关经费,没有明确由谁支付,以及谁是支付责任主体,导致这笔经费的支出无处落实。这种情况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存在。”唐瑾以她去调研的一所乡小学为例,该校226名学生,每天给学生做营养午餐,聘了3名厨工,每人每月发400元工资,每年10个月,需发厨工工资12000元,2014至2015学年度水电燃料费11752元,仅此两项共计23752元,约占该校公用经费的20%。

照此推算,一个有100多所如此规模中小学的县需要几百万元来支出这笔费用,“这对一个贫困地区的县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且需每年投入,县财政根本无力担负。”

为此,唐瑾委员建议,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配套经费投入机制,明确配套经费支出责任主体,规定中央与省两级财政各按65%、35%比例承担“计划”实施的配套经费,并由省财政将此经费与营养经费一起如实划拨到学校;适度提高学校公用经费。

“要给孩子们配炊事员,不仅要让孩子们吃饱,还要吃好。今年是我最后一年履行委员职责了,我希望能做些实质性推动。”唐瑾委员说。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学生 营养 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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