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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誉峰代表:让协同发展于法有据

2017年03月13日 10:11 | 作者:郜晓文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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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以来,京津冀三省市协同进程扎实推进,但地区行政区划造成的制度壁垒仍然存在。”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马誉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京津冀同属京畿重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是我国经济开放程度高、创新能力强、吸纳人口多的地区之一,但行政壁垒已经成为拖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最难啃的“硬骨头”。马誉峰告诉记者,新的立法法明确规定,设区的市可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改革于法有据”提供了契机。通过河北一年多来的实践看,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有效平衡了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交叉重叠问题,提高了改革发展效率。

“非首都功能疏解后,一些企业会将总部继续保留在北京。而将生产基地搬迁落户河北,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法律界定。”马誉峰说,光靠行政手段去推,成本很高,效果也不太理想,只有建立适合市场经济的法治,区域经济才会有内在推动力。

此外,与人才标准有关的各类证书、资格的相互承认也是一大问题。“户籍制度还没有取消,区域内人才流动就不可能通畅。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滞后的制度法规之间,存在着冲突。而这些都超出了目前设区市享有的立法权限。”马誉峰说。

马誉峰建议,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权的基础上,探索赋予京津冀地区设区的市更大立法权限,让京津冀地区在协同发展有更多的先行先试的条件和机会。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马誉峰 协同发展 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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