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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03月17日 15:31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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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看,2016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财政收入增长动力不强,地方财政收入走势分化,一些资源型和传统产业比重大的地区财政收支矛盾加剧,部分基层财政保运转和民生兜底出现困难。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部分支出项目形成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有的改革举措没有真正落地,有的改革措施进度偏慢。转移支付管理亟待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没有完全到位,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预决算不透明,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率不高,资金沉淀多。一些地方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不力,存在违规担保或变相举债问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增大。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 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更加明显,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市场活力持续释放,新动能不断成长壮大。同时,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国内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从财政看,增收潜力和减收因素并存,地区间财政收入增长分化将进一步延续,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需求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各级财政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把更多财力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实事、办好事上。

(一)201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

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贯彻预算法,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第一,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和完善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研究出台新的减税降费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发挥减税降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效应。第二,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加快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范围,研究健全地方税体系,推动形成权责利清晰、更加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财税体制。第三,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适度扩大支出规模的基础上,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更好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第四,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整合政策目标相似、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力度。第五,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将赤字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对特困地区和困难省份的支持力度,确保地方财政平稳运行。

(二)2017年财政政策。

2017年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一是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释放更大减税效应。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继续实施2016年底到期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等6项税收减免政策。实行上述税收政策,全年再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左右。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基金,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汇总公布中央和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实行上述降费政策,全年再减少涉企收费约2000亿元。二是赤字率保持在3%,适度扩大支出规模。赤字率保持不变,赤字规模随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而相应增加。在支持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合理安排收入预算、全面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政支出强度不减且实际支出规模扩大。三是突出保障重点,提高支出的有效性和精准度。新增财力以及调整存量腾出的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有效需求,加大对基本民生保障和扶贫、农业、教育、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使财力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基层倾斜,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过程中,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解决结构性供需失衡。继续支持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按照各地安置职工进度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落实并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对职工安置困难较大和财政收支压力大的地区,加大专项奖补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倾斜力度。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引导更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发挥好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作用,支持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支持实施“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大重大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将新材料纳入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范围。继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加快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运行,继续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众创空间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改善城镇基础设施。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支持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017年主要支出政策:

教育方面。从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继续开展薄弱学校改造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支持提升现代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落实好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加快推进教育脱贫攻坚。

科技方面。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加强对公益性科研机构(基地)的稳定支持,支持科研院所改革发展,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支持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推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启动实施。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中央和地方预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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