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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7年03月17日 17:11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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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工作力度,带动有效投资的扩大,增加有效供给。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9.0%左右。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076亿元,集中用于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任务。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认真落实有关鼓励支持政策,向民间资本进一步放开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油气勘探开发、国防科技等领域的市场准入。创新投融资方式,继续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筛选和推介一批有较好现金流、有稳定回报预期的项目。强化投资监管,创新稽察监管方式,实行网上全面监测,深化现场稽察。

(四)持续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抓好已出台改革举措落地实施,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

一是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再削减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调整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推动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整体取消或下放。制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确需保留的实行多证合一,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要求,进一步扩大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的覆盖面,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平台。

二是深化国企国资和重点行业改革。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推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抓好电力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适度有序放开油气勘查开采等竞争性业务,完善油气进出口管理体制。完善食盐储备和监管机制。

三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支持在一定领域、区域内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开展金融机构持有企业股权试点,完善保险资金等机构资金对项目建设的投资机制。

四是纵深推进价格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公布所有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启动东北、西北等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地方电网和新增配电网配电价格,推进具备条件的发电、售电价格通过市场形成。完善新能源价格机制和补贴办法。制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

五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出台实施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遏制出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严厉查处重大典型垄断案件,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一体化的信用信息共享体系,扩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领域。

六是稳妥推进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健全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推动《证券法》修订,完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五)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品牌引领升级,全面提高创新供给能力,促进新动能更快发展、新产业更快成长、传统产业更快改造提升、新旧动能加快接续转换。

一是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8个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决定性进展,出台培育壮大新动能、互联网市场准入等政策文件。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建立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改革科技评价制度,统筹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开展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试点。加大对信息、民用空间、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建成一批产业创新中心,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体系。继续布局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推进协同创新。扩大区域性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继续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重大创新领域启动组建国家实验室,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北京、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实施院所、企业和社团三大创新创业活动,围绕创新创业平台市场化运行、创业人才培养等瓶颈制约,出台一批硬措施。发挥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全国双创活动周和“创响中国”品牌,持续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推动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立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基金,在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制药、第五代移动通信等前沿战略性领域,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布局一批系统性工程。推进“互联网+”和大数据重大工程,促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降低创业创新成本促进产业升级。加强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推动太空、海洋和网络空间等领域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建设。

三是促进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落实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和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强化质量监督。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完善激励机制,培育“中国工匠”,打造“中国品牌”。推进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继续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和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夯实工业基础,持续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重点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基础能力提升、绿色制造推广、高端装备发展等10大工程。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计划。推动原材料、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实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

四是推进服务经济创新发展。研究出台服务经济创新发展大纲,深入实施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展服务业补短板专项行动,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标准化发展,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工程。

(六)以三大战略引领区域协调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实施差别化区域发展政策,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轴、增长带。

一是扎实推进三大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国家、重大标志性项目,积极开展务实合作,推动合作协议和合作规划实施。疏控结合推进北京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协调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等功能承接平台规划建设,持续推进交通、生态、产业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强化创新、改革、试点三个关键支撑,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支持北京服务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施长江经济带建设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工程,推动航道畅通、枢纽互通、江海联通、关检直通,推进黄金水道重大项目,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编辑:杨岚

关键词:社会发展 推进 国民经济 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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