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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杰代表: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立法

2017年03月21日 09:34 | 作者:张春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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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假货充斥、产品低劣、虚假评价等现象层出不穷。”全国人大代表王鹏杰认为,当下,亟须一部专门的法律规范电商市场。

王鹏杰表示,2016年12月,酝酿多年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公布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目前草案有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偏弱;对电商经营者与第三方平台之间的关系不够清晰;电子商务的监管、主管部门没有明确,监管责任难落实等问题。

王鹏杰代表建议:在立法原则上应该更重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进一步细化电商经营者与第三方平台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防止监管责任悬空。

目前草案没有规定电子商务的具体主管部门,只是提到“有关部门”。但是电子商务涉及工信、商务、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容易造成有利益时“抢破头”,有责任时“踢皮球”。考虑到经营过程中的主要监管者是工商部门且消协就设在工商部门,建议明确以工商部门为主,工信、商务、税务等部门为辅的监管责任体系,或在适当时机通过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管。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王鹏杰 代表 电子商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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