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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集中核查

2017年03月21日 11:11 | 作者:周远 |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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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保障范围

3月20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集中核查活动已于近日展开,将持续到今年5月,确保将符合低保条件或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保障范围,将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清退出去,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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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核查中,我省将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尚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的,低保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有一定收入的,法定赡养义务人有赡养能力的,享受低保群众有异议、有反映的家庭,逐个入户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等情况。核查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具体实施,每个村(社区)都有一名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牵头,村(居)委会干部配合。

核查结束后,县级民政部门依据核查结果,对已经脱贫、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清退;对因年老、身患重病、重度残疾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新返贫且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需要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的,按政策给予救助。通过核查活动,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保障范围。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要在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务公开栏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核查 困人 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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