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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16家银行上调首套房贷利率 封杀“过道学区房”

2017年03月22日 09:17 | 作者:朱开云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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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北京市教委拒绝“过道学区房”之后,市住建委会同规划国土委也颁布新政,治理“过道学区房”。新政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为,并明令规定,平房的“过道”应在不动产登记中标注。新规将于4月10日生效。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住宅平房管理,日前,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为,对核验时标注为“通道”的部位,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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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知》要求,住宅平房房产测绘成果应当办理审核,房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等进行审核。同时,住宅平房因新建、翻改建或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等情形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除其他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审核的房产测绘成果。

此外,该《通知》要求,住宅平房办理房源核验时,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进行实地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北京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表示,此次多部门联合下文,加强住宅平房管理,剑指的就是此前媒体报道的所谓“过道学区房”。综合采用这些措施,平房测绘、登记的整体办理程序上都完善严谨了,将有效扼制住宅平房擅自分割的行为,从而遏制“过道学区房”产生。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北京平房主要分布在东西城,这些平房大部分都属于学区房。“新规有效打击了这些特殊案例,比如非居住功能的过道、厕所单独成为落户单位,以‘学区房’的名义进行买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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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300万25年期房贷多付利息12万

本报讯(记者 程婕)北京房地产调控新政发布以来,北京地区大部分银行已经上调首付比例,落实认房又认贷的首套认定标准,并停止审批25年以上的住房贷款。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晚间获悉,工行、建行等16家北京地区银行一致决定,即日起缩小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由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5倍。

这16家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渤海银行(全国性银行)北京分行及北京银行、北京农商行。

据了解,此举是为了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导向以及《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国家货币政策稳健中性,市场资金价格趋升环境下,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金融风险。

北京银行有关负责人向北青报记者证实,该行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为有效防范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推动房贷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已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大优惠幅度从9折上调到95折。还有业内人士透露,其他银行有些上浮的程度比北京银行更高,可能取消折扣,达到基准利率水平。

首套利率提高后,购房者的月供会增加多少呢?以300万元25年期贷款计算,采用等额本息法,9折利率是4.41%,月供为16522元,上调为95折后,利率升为4.655%,月供为16940元,每月多支出418元,每年多支出5016元,25年共多支出利息12.54万元。若上调为基准利率4.90%,月供增加至17363元,每月比9折的月供多支出841元,一年下来多支出利息1万元,25年要多支出25万元。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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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住房 贷款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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