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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产能大跃进” 能否无偿“共享”公共空间

2017年03月27日 19:17 | 作者:张灿灿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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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灿灿

目前,已有30余家企业进军共享单车行业,100余万辆单车正散布在全国至少30个城市,甚至有公司正以“一天一城”的节奏密集入驻。未来扩张速度仍在加速,2017年,行业领头企业ofo和摩拜的订单已达3000万辆,被媒体称为“产能大跃进”。

随着投放数量攀高和覆盖面扩大,一个此前潜伏的矛盾逐渐浮出水面:我们的城市空间不够用了。目前,百万共享单车正占用着公共空间,甚至违规乱停乱放。表面上,企业是通过增加单车投放量吸引用户,实质上也在争夺实实在在的、有限的公共空间。

共享单车能否无偿享用公共资源,它的公益性、公共性如何定义?目前备受诟病的乱停放乱占地现象,除国民素质外是否有深层次原因?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拜公司)和关注行业发展的专家学者,寻找上述问题的答案。

共享单车能否零成本占用公共空间

作为全国最大的共享单车运营城市,上海在今年2月扣押了4000辆违规乱停的共享单车,理由是:投放量剧增的共享单车占据了大量原本属于市民停放非机动车辆的公益性站点,遭到市民强烈投诉。3月15日,上海市交通委又约谈共享单车企业,要求即日起暂停投放新车。

代表共享单车行业发展最高水平的上海,率先感受到了共享单车“野蛮生长”与有限公共空间的矛盾。而这一矛盾,可能在行业高速发展中会更加凸显。

对于共享单车能否无偿占用公共空间,浙江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杭州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吴伟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持反对态度。从共享单车进入杭州开始,他就密切关注并开展研究。

“共享单车企业在未经审批之前就设点布车,零成本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经营,性质与设在道路上的小摊小贩没有本质差异,已明显违反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吴伟强说,许多城市的市容环卫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占道经营,需要临时使用的必须征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共享单车作为一种商业形式,未经审批占用非机动车道是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职能部门应该介入整治。

“共享单车强调无桩停放、随骑随还,却忽略了路权概念,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自行车停放区、盲道等,甚至在人行道上随意摆放。”吴伟强表示,如果共享单车继续大规模投放,与普通自行车、机动车、行人争夺路权的矛盾会愈发突出。他带领研究团队通过问卷调查、访问管理部门以及走访共享单车公司等多种途径调研,形成了《杭州应尽快规范互联网共享单车管理》报告,已提交杭州市委、市政府。

与吴伟强一样,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同样非常关注共享单车发展,但不同的是,他认为讨论共享单车问题,首先要明确它是否属于“公共服务”。

“有人对共享单车的公共性提出质疑,我认为这不应有争议。”诸大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共享单车的公共性比小汽车、网约车、出租车要大得多,甚至可以与公共交通相提并论。他强调,不能光把政府提供的服务看作公共服务,企业提供的就认为不是。共享单车虽然由企业提供,但面向大众,就像教育、卫生这样的公共服务一样,帮助政府缓解城市拥堵、推广“绿色出行”,解决了群众出行的“痛点”,应当视为公共服务。

在这个思路前提下,诸大建认为,共享单车企业尚未盈利,现有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共享单车不能停放在政府划定的普通非机动车免费停放区。在考量其公益性服务和不影响其他非机动车利益的基础上,可以允许其占用非机动车停放区。共享单车企业至今未被要求支付停放成本,说明政府对这项服务的公共性是认可的。

摩拜公司公关部门也向本报记者证实了他们与政府沟通过程中,政府支持和鼓励的态度。据介绍,摩拜公司在少数单车被扣的情况发生后,经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均顺利取回车辆,并且从未被处罚。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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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共享单车 公共空间 产能 大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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