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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黄标车骗补贴数百万元 多名公职人员被查处

2017年03月30日 14:14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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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它们污染排放量大,危害空气环境质量。2013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各省相继出台了《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并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根据相应的补贴标准,淘汰一辆黄标车国家给予补贴款最多能达到1.8万元,最少的也有数千元。有的人因此盯上了这块“肥肉”,在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补贴上动起了歪脑筋。

据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代君庆介绍,2015年7月,该院接到审计部门举报:2014年2月至2014年5月,翟某作为经办人,在申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过程中,通过编造虚假车辆材料等方式,骗取市南区财政局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共计48万余元,后翟某得知相关部门正审计此事,将48万余元主动退回。审计部门认为在此过程中,相关具有审批、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涉嫌渎职。

审计发现假黄标车

市南区检察院迅速部署行动,办案人员查明,报废汽车回收中心、车管所、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审核业务时,为翟某等人提供帮助并收取贿赂,存在严重失职或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致使翟某等人利用虚假报废车辆证明材料成功领取290余辆车的提前报废补贴款共计456万余元。

2017年1月,翟某等5人因犯诈骗罪、行贿罪,被判处二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报废汽车回收中心副经理田某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该案案情复杂,涉及部门和人员多,触犯罪名多。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16人,其中,涉嫌滥用职权9人,玩忽职守4人,受贿2人,行贿2人,已提起公诉3人,移送审查起诉6人,还有7人尚在审查当中。

造假花样多

翟某等人多数为二手车贩,对申领淘汰黄标车补贴的政策、程序非常熟悉。他们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分类采取了不同的造假手段,既多变又隐蔽。其造假行为主要集中在车辆报废与注销环节。

一种手段是无中生有,伪造虚假车辆,就是说在没有真实车辆的情况下,伪造车辆行车证、登记证书等一系列手续,生造出来黄标车。根据青岛市报废汽车回收中心向检察机关提供的材料,翟某等经办的报废车中,有200多辆车辆信息不符合规定且未在该单位办理报废,有30多辆车根本就不存在。“我们一般从多家废品站买旧车和车辆手续,有的车已经被废品店切割当废铁给卖了,但是手续还在老板手里,我就以3000元、4000元不等的价格买过来,再根据手续去市场上找同款车。有时候我们收到了没有手续的车,就去各个废品店找同车型的手续。”犯罪嫌疑人交代。

第二种手段是车辆已经过户,更换了牌照,现在车还在路上行驶,就用过户前的车牌手续申领淘汰补贴。这种情况车牌的手续虽然是真实的,但是没有实体车辆,也不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种手段是重复领补。车辆进行了过户,也更换了牌照,过户后的车已通过车管所正式报废,领过补贴。但翟某等人又用车辆过户前的车牌手续申领淘汰补贴。这样,同一辆车先后申领了两次补贴。

“收来的车有些不符合黄标车报废年限,我们就找人想办法更改车辆手续,使车辆手续符合报废要求。”翟某等人把车辆信息中能验证是否黄标车的关键信息,也就是车辆型号和注册日期进行修改。“但是光伪造注册日期还不行,因为车辆的架子号中间有几位数字能体现出车辆的注册日期,所以还需要伪造能体现出车辆架子号的注销证明等材料。”

除了采取以上三种方法外,翟某等人还会对车辆本身做一些手脚。有些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并没有在车管所报废,而是私下将车切割当废铁卖了,可这些车辆的手续和牌照还在,对于这样的情况,他们也能予以利用,“我们先把此类车辆的手续收集起来,然后以极低价格收一辆差不多型号的废旧车(没有手续),再把收购来的这辆车上的架子号钢印磨掉,照着原来那辆车的手续把架子号钢印再刻到这辆车上,这样原来车辆的手续跟这辆车的信息就一致了。”翟某交代。

“这种手段更为隐蔽,从程序上讲是很难发现问题的,必须通过车管所保存的原车原始纸质档案中的车辆照片、车架子钢印照片与报废公司收车的照片比对车辆外观、型号以及架子号钢印的字体、行间距等才能发现,非常难查证。”办案人说。

审批一路绿灯

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等关于黄标车提前淘汰申请补助的有关规定,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流程复杂,审核程序设计严密。需历经汽车报废公司回收、查验、拆解、网传信息、开具回收证明,车管所现场查验车辆、审核信息、开具注销证明,再由商务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逐一审核,并经网上淘汰系统审批通过后才能领取。翟某等人伪造的这些虚假车辆信息怎能顺利地通过层层审核呢?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不少审核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失职渎职问题,有的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更有甚者利用职务便利为不法分子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办案人介绍。

翟某等人在回收证明等材料信息上造假,这些材料首先需经报废公司工作人员对其真实性核实通过后才能录入系统。经检察机关查明,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时任青岛市报废汽车回收中心副经理的田某,将其使用的审核系统密码提供给翟某,由翟某自行登录系统伪造信息并打印出假的回收证明。田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翟某篡改车辆信息骗取补助金提供帮助,并收受翟某贿款5万元,致使翟某先后259次骗取国家财政补贴300余万元。

车管所工作人员负责车辆现场查验,把关车辆情况与相关信息真伪,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机动车注销证明》。而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一科主任科员王某,利用其负责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的职务之便,为青岛市报废汽车回收中心等多家企业在车辆查验、报废及业务考核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上述相关企业负责人送的现金及购物卡,共计16.1万元。他擅自将由其保管使用的车辆管理所业务专用章交给办理车辆报废业务的人员自行加盖,使二手车贩伪造的172份《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得以加盖该公章,导致多名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材料从财政部门骗领补助资金265.36万元。

各区环保局窗口工作人员需要审核车辆是否为黄标车、是否进行过环保检验,且需调取车管所的黄标车数据库人工对车辆信息进行比对。而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刘某对二手车贩通过编造虚假车辆信息等手段伪造的200余辆黄标车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甚至有意放纵,还多次收受翟某送的购物卡,有徇私情节。另外,他在审核过程当中,未按规定让申报人提交《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致使曾某等人凭借伪造的复印件骗取了补助资金100余万元。

随着侦查的逐步深入,市南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还发现了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某大队工作人员刘某、刘某某,财政局工作人员赵某(副处级)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青岛联合汽车报废中心经理曲某、社会人员蔡某与上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串通,骗取财政补助资金、共同滥用职权、诈骗的犯罪事实。

堵塞漏洞要严把审核关

代君庆局长认为,杜绝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骗领情况发生,必须从制度建设和纪律约束两方面下手,对业务指导和人员教育齐管共抓,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最关键的是一定要把好审核关口。

市南区检察院建议相关审核、管理部门要重点把好三个关口:一是要把好信息审核关口。报废汽车回收中心、车管所等相关审核部门应加强对具体审核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明确工作责任,强调对报废手续、相关材料的严格审核,并建立系统密码专门管理制度,为每个人配置专属用户名和密码,防止系统共用导致的责任不清问题。二是要把好印章管理关口。严格公章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最好采用电子印章系统,进行事前授权控制和事后数据追溯,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实时监督,切不可任由非专职人员随意动用公章。三是要把好一线操作关口。建议相关部门自上而下地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发放领域各环节工作进行详细梳理,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并对一线人员严格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纪律约束。

该案在各个环节都出现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还有一些职能人员虽然没有主观故意帮助诈骗行为实施,却因缺乏责任心、失职失察行为导致对犯罪人员的纵容。相应的单位和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切不可把严格的审核程序当成是“走过场”。代君庆局长认为,各审核机关要对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促使其明确自身职责所在和失职后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形成屏蔽违法犯罪的安全防护网。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黄标车 骗补贴 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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