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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之建言与探讨

2017年04月07日 09:29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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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京津冀协同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 谢克昌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发展的建议

建立健全区域对话协商机制。以开放合作、和谐包容、市场运作、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已有的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欧亚经济联盟等多边合作机制的桥梁、纽带作用。

做好国别风险评估与风险防控。国别风险评估主要关注一国政治法律制度、政局稳定性、政党竞争、经济与能源发展概况、引进外资的法律与政策、贸易法律制度、工程建设法律制度、能源结构和行业监管体系以及能源行业经营许可法律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劳动保障制度和税收法律制度等方面,清晰认识、科学研判国别能源合作环境。

注重风险对冲,形成风险管理与应对机制。一是利用好保险手段。二是做好风险分析预判与应对。

鼓励利益方多元化的合作模式。

完善境外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要建立、健全境外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订好应急预案。

注重技术标准衔接与推广。我国企业要利用好“一带一路”战略下的合作和交流机制,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立足我国已有标准体系,参与区域合作规则的制定,以及协助有关国家完善其标准体系,助力国际产能合作。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一带一路 建设 合作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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