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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绍彬:医药分开,价格补偿体系要跟上

2017年04月13日 08:39 | 作者:林绍彬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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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8日零时起,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正式实施,北京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实现规范调整。作为“世界性难题”之一的医疗改革,北京此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无疑是迈出了可贵的一步。

作为一线医院管理者,笔者以为,北京市卫计委的此次医改在价格体系改革方面做得比较好,测算得较认真,特别是在专家门诊诊疗费方面有明显提高,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值得肯定和各地学习。

彻底破除“以药补医”,全面构建科学补偿机制,是我国深化医改的重中之重。它既涉及深刻的利益调整,又涉及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被称为是今年最难啃的“硬骨头”,是医改重头戏。也因此,北京此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后,政府是否能及时对药房工作人员的工资、绩效、奖金等给予补偿,合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在药品零差价后,是否能够对药品的运输费、管理费、损耗费补偿拨付到位,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也是笔者作为一线医院管理者所关注的。毕竟,取消药品加成后,对医院收益影响很大。

希望各地积极借鉴北京医改经验,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医疗改革举措和经验,加强对价格补偿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科学地调整护理、手术、诊疗费等技术服务的价格,且尽可能一步到位。同时,加快医改立法,保障医院财政良性循环,弥补“两个零差价”后给医院财政带来的亏损风险,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要搞好三医联动,兼顾医务人员、患者和政府利益,让患者、医务人员、政府都满意,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医改的目标。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政协副主席、厦门大学附属福州第二医院副院长)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林绍彬 医药分开 价格补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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