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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校园”引争议 学校难辞其咎

2017年04月26日 18:00 | 作者:蒋萌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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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一个名为“水滴直播”的网络平台中出现全国多地学校的课堂直播画面,从幼儿园至高中毕业班均在其中,直播场景多为教室,也有学生宿舍。有人认为这能“见证孩子的点滴”,也有家长担心出现安全隐患,有学生质疑侵犯自己隐私。

华商报发表史奉楚的观点:学校课堂是学生学习、教师授课的主要场所,宿舍则是学生作息的封闭空间。直播这些场所,显然会将学生、教师的肖像及其他个人信息呈现出来,甚至有可能将学生比较隐私的信息泄露出来,影响其安全。这无疑是非常不妥当的,相当于完全无视老师及学生的隐私等权利。据报道,一些直播征得了大部分家长的同意,但这种“同意”的法律效力值得商榷。即便家长想通过直播来监督子女的一言一行,也只能监督自己的子女,不能让其他学生的形象及信息出现在直播中。没有哪个学生愿意将自己置于毫无遮拦的摄像头下,让自己的一举一动实时传播到全世界。将网络直播的摄像头对准学校课堂和宿舍,就是赤裸裸的偷拍与散布隐私,是对孩子身心健康的漠视,必须被及时叫停。

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必须慎重,学校的安全防护高于普通社会单位。既然如此,有网络平台直播学校课堂乃至学生宿舍的一举一动,供四面八方、心态各异的网民来看,潜在的安全隐患与隐私问题必然会引发争议。直播学校里的师生活动显然要安装摄像头,或是利用学校里原有的监控设备,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学校这一关都是绕不过去的。我好奇的是,学校为何同意直播平台实时直播校内视频?学校会无偿向直播平台提供有关“服务”吗?若涉事学校与直播平台存在利益往来是否违规?在对外直播与否的问题上,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拥有否决权,这不是直播平台宣称征得某些家长同意就能一并搞定的。如果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意识不到此类直播的不妥与隐患,恐怕是“欠教育”。

不休年假补偿三倍工资别是镜花水月

背景:在劳动节到来之际,北京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明确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广州日报发表张涨的观点:这样的规定能彻底全面地执行吗?我看有点难。不说三倍工资了,连双休日、年休假这样早已深入人心的职工权益,保障起来尚且不够充分,何谈新出现的“未休年休假可领3倍工资”?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关键就在于员工和雇主往往并非“平起平坐”,老板通常要强势得多。员工说要休假、要领3倍工资,无良老板只要一句话“爱干干不干滚”就行了。是要保住一份工作,还是拿回属于自己的福利?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会选择前者。这种职场上的不平等,反过来又是劳动者权益长期得不到全面保护而造成的。职场上,员工天生处于弱势,唯有依靠法律和监管部门,才能让员工和雇主站在平等位置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保护好员工的利益。换个角度看,这么做其实对守法企业也是一大利好。那些罔顾劳动者权益的违规企业,往往就是以此来节省人力成本。如果相关部门大力打击劳动侵权行为,员工该有的福利一个都不少,才能让所有企业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说实话,真要闹到劳动仲裁的份,就算劳动者能赢,也别想在单位继续混了。这是许多劳动者对“小侵权”选择隐忍,轻易不找劳动仲裁的原因。许多单位与老板恰恰是抓住了劳动者担心“因小失大”的心思,在劳动侵权的问题上有恃无恐。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资方进一步哭穷,声称赚不到钱;劳方担心遭裁员,在维权上更显拘谨;劳动权益保障部门一方面存在“民不举官不究”的做派,另一方面怀有“投鼠忌器”思维。说到底,这是恶性循环。而上述一切借口与理由,都是在为不依法行政、不依法维权做铺垫。全面依法治国,该怎么办不言自明。就怕某些人揣着明白装糊涂。

编辑:梁霄

关键词:直播 校园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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