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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三雄当选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7年04月28日 10:24 | 来源: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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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湖州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由执行主席陈浩主持。大会执行主席吴旭、吴智勇、闵云、沈斌、沈铭权、陆为民、邵水荣、范庆瑜、郁晓红、罗国建、周卫兵、周美凤、夏文星、夏坚定在主席台就座。陈伟俊、钱三雄、朱坤民、杨建新、胡菁菁等市党政军领导和大会主席团成员等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应到代表360名,出席会议的代表358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大会总监票人名单。

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选举。胡菁菁当选为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钱三雄当选为湖州市人民政府市长,梁雪冬当选为湖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章军当选为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颖当选为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长一职须报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还举行了当选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列席了大会。

钱三雄同志简历

钱三雄 男,汉族, 1967年11月出生,浙江绍兴人, 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硕士。曾任绍兴县委宣传部文明办主任、副部长,绍兴县湖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绍兴县马鞍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绍兴袍江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绍兴市越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绍兴市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兼嘉绍跨江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党工委副书记、书记,诸暨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会书记,湖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行政学院院长(兼)等职。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湖州市 市长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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