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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伪装洒水车北运河排污56吨 遭罚款5000元

2017年05月04日 10:46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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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解丽)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设,北运河的地位凸显。而就在近日,北运河水政监察大队通过义务水政监察信息员查获一辆伪装成洒水车的排污车辆,其竟然共向北运河排放了56吨生活污水。

就在近日,北运河岸边上演了一场“好戏”:一辆街头常见的挂京牌、车身上涂有“高压清洗车”的洒水车行驶至通惠河左岸通惠桥北100米的一处雨水管道井盖旁,熟门熟路地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一名身着类似环卫橙色制服的中年男子,打开井盖和车底排水口,开始排水作业。就在此时,一辆白色水政监察执法车突然从旁边楼群中冲出,对着“高压清洗车”车头急停下来。“别动别动!”三名执法队员从车上冲出,一人冲向驾驶位、一人冲向大罐车中部,还有一人举着相机和执法记录仪“咔、咔”连续对着现场拍照、取证。

这时,车下的“环卫工”连忙弯腰扳住大罐车阀门急拧,在执法队员连连喝止下还试图趴下去盖雨水井盖。执法队员只得出手将其控制。另一边大罐车司机也被执法队员控制。当问其在干什么时,“环卫工”并没有答话,而司机却说:“这是洒水车,装的都是中水。”而打开罐车盖子,恶臭扑鼻,水体也呈灰黑色。原来,这辆伪装成“高压洒水车”的大罐车,刚才通过雨水管道向北运河排放污水。一番调查下来,司机李某承认已经一共向北运河偷排过7次生活污水,共计56吨。而这些生活污水来自周边一些工地等场所。

经过调查取证,北运河水政监察大队认定大罐车司机李某于2017年2月16日至3月7日共7次向雨水管道排放污水,情况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属违法行为。随后,北运河水政监察大队向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清理了雨水管道外观污物,并恢复了雨水管道原貌。同时处以罚款5000元。

北运河水政监察大队队长王义龙表示,北运河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再加上基层站点一共才22名工作人员,相对数百公里的北运河流域,执法力量明显捉襟见肘。针对于此,北运河管理处探索向社会征集招募义务水政监察信息员,而这种模式在全市尚属首创。此次发现伪装车辆就是源于信息员主动提供的线索。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北京 洒水车 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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