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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两同五化”孝感样本

2017年05月05日 14:08 | 作者:葛本彪 |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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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越来越重要。湖北省孝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针对当前城市民族工作存在的城市接纳少数民族群众难、少数民族群众融入难、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民族工作协调难等四难问题,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的新路子,着眼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时代主题,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建设,创新了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管理“两同五化”新格局,使孝感市成为各民族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两同五化”经验在湖北省委党校交流后,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一、构建大格局汇聚大合力,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

一是宣传教育社会化。宣传教育内容人文化。注重加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民族文化、民族关系形势的宣传教育,找准契合点、共鸣点、结合点,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宣传教育载体实体化。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培育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典型,产生了广泛的引领带动效应,推动形成了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损害民族团结为耻的社会风尚。宣传教育对象大众化。坚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民族工作队伍、相关职能部门人员、高校教职工和学生、社区群众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筑牢了各族同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思想根基。

二是组织体系社会化。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完善了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民族工作机构网络,夯实了组织体系;建好一线服务平台。市县设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街道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站、社区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点、车站等重要公共场所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及时提供便捷服务;建立社团自治组织。建立了少数民族联谊会、清真食品行业协会等少数民族社团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服务管理社会化。孝感市制定出台了《孝感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建立由统战、民宗、公安、安全、教育、民政、城管、工商、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秩序共管、联合执法、分工负责的联动协作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入地与流出地对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新疆工作站”区域协作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类资源。将城市民族工作纳入各级社会综合治理和民宗系统年度考核目标,设立“城市民族工作指数”,实行量化考评,把年度奖励与绩效考核挂钩。使城市民族事务由单一“部门”逐步转向“多元化”的社会化综合服务管理模式。

二、建章立制强化落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

一是议事决策制度化。孝感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了每年至少调研一次民族工作、研究一次民族工作问题、研判一次民族关系形势、总结部署一次工作任务、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等议事决策制度。积极探索了孝感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经验、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四化”途径,分别被国家和省民宗委的报刊推广。

二是联席会议制度化。孝感市民宗部门与维稳办、公安、国安、城管、食监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协调联动协作机制,共同研究加强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意见,共同调处涉民族因素问题。

三是情报研判制度化。孝感市建立四级民族工作网络及民族社团组织快速反馈的纵向信息情报机制和维稳、公安、民宗、国安、信访等部门及时互通互联的横向信息情报机制;纳入社会综治网络的民族信息动态监测机制,做到信息情报日反馈、周研判、月会商、季报告,及时排查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

四是联谊走访制度化。近三年来,孝感市共筹措资金60余万元,在春节、开斋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及困难群众1000余人,帮助解决一大批实际困难,使少数民族群众享受到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坚持标准提高质量,推进城市民族工作规范化

一是服务中心(站)建设规范化。孝感市统一了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站)“六有”的建设标准,即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资料、有活动,做到统一窗口标识、统一服务项目、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工作模式、统一工作制度,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确保了规范化服务有序开展,确保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涉民族因素问题在基层解决。

二是示范社区创建规范化。孝感市民宗、民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明确“八有”的示范社区建设,即有组织机构、有制度措施、有资料台帐、有宣传专栏、有服务标示、有工作电脑、有热线电话、有服务手册。建立了民族人士交友结对、联谊走访、维权帮困、信息交流等一整套社区民族工作制度,做到了“五个明确”(人员来源明确、经营状况明确、社会关系明确、思想动态明确、困难诉求明确),坚持了“三个必须”(情况必报、困难必帮、纠纷必除),示范社区增进了各族群众共居共事共乐、交往交流交融,社区成为了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三是流动人员管理规范化。制定出台了《孝感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孝感城区清真拉面馆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建立由民宗局、公安、城管、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实现“来时有人询、住时有人引、政策有人讲、就业有人帮、冷暖有人问、困难有人解、纠纷有人调、违法有人管”的八有目标。

四、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法治化

一是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公安、民政、人社、交通、旅游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联合下发文件,联合开展“拒住、拒载、拒餐、拒售、特殊安检以及就业歧视”专项监督检查,预防和杜绝了歧视性或变相歧视现象,充分尊重和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各民族间的团结和睦。

二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牢固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的理念,办事依法,文明执法。加强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法规,服从管理,守法经营,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

三是依法妥善处理纠纷。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坚持法律面前各民族公民一律平等,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民事和刑事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不把一般社会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矛盾。

五、细致服务精心管理,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精细化

一是特需保障精细化。孝感市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将少数民族的“入口”、“入寺”、“入土”等问题,列入民生重点项目予以照顾。通过合理布局清真“三食”网点,专门开设了清真屠宰厂,满足清真寺肉食供应,并从2012年起出台了为城区原居穆斯林群众每人每年发放180元的肉食补贴政策,每年补贴资金30万元。对清真寺的整体搬迁,在土地规划上予以优先安排。每年在开斋节等重要节日,都开设临时礼拜点,联合政法、统战等部门送去慰问金5万元,确保他们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宗教节日。专门划拨了6处20余亩土地作为回民公墓,满足其土葬需要。

二是人文关怀精细化。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就业创业、证照办理、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经营场所和住房租赁、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困难,通过构建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体系,联动社会力量,竭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针对外来少数民族经营户“人生地不熟”的特殊困难,广泛开展“三帮一”的结对共建活动,即由一位民警、一位社区干部和一位民族工作联络员与一名少数民族个体经营户进行结对帮扶共建。积极主动帮助青海籍回民马全成,解决租赁门面难、开店注册难、招聘员工难、小孩入学难等多重困难,马全成的拉面馆已发展成3家连锁店,年营业额达200多万元,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就业40余人,他的拉面馆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三是网格管理精细化。孝感市于2013年将少数民族人口、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及清真网点等民族基础信息实现网格化管理,建立动态信息数据网络,信息实时更新,实时共享,为进一步采取特色差别化的精细服务提供了信息支撑。建立信息快速反馈机制、网格信息红灯报警机制,做到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反应,快速处置。同时社区网格员定期走访少数民族群众,宣传民族政策,全面掌握情况,并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化解矛盾纠纷隐患,切实发挥社区“过滤网”、“减震器”的作用。(孝感市民宗局 葛本彪)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少数民族 工作 城市 市民 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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