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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月度协商座谈会

2017年05月08日 09:36 | 作者:毛丽萍 焦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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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美好乡村留住美丽“乡愁”
——湖北省政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月度协商座谈会综述

人民政协网湖北5月8日电(毛丽萍 焦阳)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种悠闲自得的乡村生活成为重压之下的现代人心灵的向往。然而,现实中垃圾成堆、污水横流的村容村貌让我们的“乡愁”无处可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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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加强和改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月度协商座谈会现场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针对“建设美丽乡村”提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围绕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各地也纷纷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加大污水处理等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生态文明建设整治行动。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继“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洁万家”主题活动之后,2014年又启动了“美丽家园清洁乡村”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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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主席张昌尔到恩施州进行会前调研

如何把湖北省政府提出的2018年底确保90%村庄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的目标落实落细?4月20日,省政协月度协商座谈会上,政协委员、专家、基层干部群众、网民与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展开协商,共谋良策。

“垃圾围村”

春天,田野里莺飞草长、桃红柳绿。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季节,可武汉市蔡甸区农村的春天却因垃圾围困黯然失色。

3月至4月,湖北省政协主席张昌尔、副主席王振友分别带领省政协委员赴有关市州进行实地调研。在蔡甸区某村组,村里的老人告诉调研组,每到夏天,蚊蝇多得门都不能开!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在农村多待,嫌农村环境脏。

“我们这以前没有白色垃圾,河水清澈见底,可以抓鱼抓虾,现在呢?”在孝感,调研组听到当地村民这样的感叹。

农村垃圾处理的现状,让调研组触目惊心。

当前,农村垃圾回收市场大多依靠个体经营者经营,简单分拣打包发往集散处理中心,乡镇、村的回收网点建设严重滞后,没有普遍建立中转站,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出现断层。特别是在一些交通不便、转运难度大的村落,治理方式粗放,村落垃圾没有运送至专门的处理地点,而是就近集中堆砌、简单填埋或简单焚烧。

“从重要性讲,不存在农村垃圾的处置标准可以放宽、要求可以放低的道理。”协商会上,省政协委员、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歆昕认为,农村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应同一标准。“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上,抓住了源头分类投放和末端回收利用这两个环节,就把握住了减量化、资源化的核心和关键。”省政协常委黄德华建议,尽快制定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分类标准和回收利用技术规范,推出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建立覆盖所有乡村的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立监管考核制度。

在汉川市庙头镇王家村,调研组了解到,一个村两三百户,就只有一个保洁员收垃圾。部分网友在网络平台上反映,一些农村存在“政府干、农民看”的现象,有的地方配备了保洁员后,农户连“自家门前雪”也不扫。

“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问题,首先要从认识上迈过这道坎。”张昌尔主持协商会时说,要切实提高认识,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全面小康、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度,深刻认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紧迫性。

源头活水

农村垃圾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做好顶层规划是“牛鼻子”。

周歆昕提出,湖北是生态大省,水网密度大、生物丰度高,有很多的生态红线不能触碰,比如长江沿线的生态保护、南水北调水源地的保护等等,垃圾处理设施的空间布点规划值得深思与研究。

“湖北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有山区、丘陵、平原、湖区等,处理模式肯定不能完全一样。鉴于城乡的巨大差距,鉴于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情况,当前农村垃圾管理运行系统是否普遍适用于农村?”湖北省政协委员韩鹤友抛出同样的问题。

湖北省政协委员蔡俊雄提出,湖北目前还没有针对农村垃圾污染防治的专门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这是制约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原因。

韩鹤友说,当前农村垃圾治理虽有指导性文件,但缺乏文件落地的具体操作规范和标准,责权利需进一步明确,考核评价机制与管理体系也还需进一步提升。

在调研中,各地普遍反映,投入严重不足是当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拦路虎”。

“这与长期以来,我国垃圾污染治理工作‘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有关。”湖北省政协常委王耀辉认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目前省级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还很不够,资金缺口非常大,给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带来很大难度。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光靠政府投入难度很大,还要发挥市场的作用。”湖北省政协委员、格林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开华表示,目前市场主体进入农村垃圾治理领域还存在项目规模小、项目审批时间长、缺少政策引导等问题。

“建设美丽乡村人人有责,尽管政府做了很多努力,出了很多钱,但农民的保洁自觉意识不够,内生动力还没有完全形成,没有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黄德华认为。

多元共治

改变农村垃圾困局,更要多措并举,通过法律、经济、理念倡导等多重手段约束与激励不同的主体。

蔡俊雄提出,健全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规体系是当务之急,要从省级层面用法律、法规的方式指导和约束农村生活垃圾依法有序处理。

目前湖北省财政尚未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随着垃圾产生量的不断增大,治理经费也随之水涨船高,如何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的长效和稳定?“必须建立更广泛的多元长效投入机制。”王耀辉建议,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将收取农民生活垃圾治理费纳入政策范围;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激发社会资金参与热情;探索银行融资等新的融资方式。

当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世敏介绍了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的有关做法,并对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设备投入、设施维修及保洁人员工资收入水平,提出“4个10元”的办法建议,即从省级财政、县(市区)财政、镇村、农户4个层面各出10元,以此筹集和解决农村垃圾治理经费问题。

张昌尔表示,“4个10元”的建议有可操作性,应深入研究。在加大财政支持的同时,盘活存量,整合资源,特别是吸引社会资源,确保治理资金来源稳定。

“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的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许开华建议,推广“PPP”模式,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企业参与建设、运营、管理,打造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的完整链条,切实提高运营效率。

“省里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力度非常大,垃圾是水的污染源,建议采取垃圾和污水双治同步。”实名制网友、宣恩县县长习覃提出,把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统筹考虑、统筹规划、同步建设,既能节约资金,又能节约用地,而且还能将垃圾处理场产生的污水一并处理。

“万秀村从过去的垃圾乱丢乱倒、污水满地乱泼,到现在的‘青清山水、静净村庄’,靠的是农民主体作用的有效发挥。”来自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万秀村的党支部副书记杨怡生应邀到协商会作经验介绍。

张昌尔说:“要切实抓好教育引导,发挥好群众的积极性,使垃圾治理变成群众的自觉自愿行动。”

网友们也参与省政协协商平台建议,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唤醒农民对本乡本土的热爱,另一方面要严格奖惩,通过民主方式制定卫生村规民约。

如何让农民从“要我分垃圾”转变为“我要分垃圾”?网友们建议,在每个村设置废品收购站,要求严格分类,可以通过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等手段,让村民得到实在的收获。

协商会上,副省长曹广晶表示,政协协商专题片、各位委员的发言、提问以及网民的互动交流,带来了很深的启发和思考。政府相关部门将带着大家的意见建议,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转变工作推动和组织方式,发挥农民的主体和积极作用,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垃圾 治理 农村生活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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