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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美好乡村留住美丽“乡愁”

湖北省政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月度协商座谈会综述

2017年05月08日 10:17 | 作者:毛丽萍 焦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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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周歆昕委员: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标准与城市要求一致

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应坚持农村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同一标准,即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整个过程与城市生活垃圾的标准保持一致。

处置设施建设要做到高起点建设、严标准运维。在招标选择项目投资商、运维商时,要选取诚信好有实力的队伍,防止低价中标建设;地方政府应通过统筹规划来有效管控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成本,预防“邻避”效应;项目各部分系统集成的效果要好,相关运行参数要优,项目建成后运行维护要舍得投入。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垃圾 治理 农村生活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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