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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建设需强化直接融资支持

2017年05月11日 15:24 | 作者:方星海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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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丝绸之路的发展主要源于商业和贸易活动,而“一带一路”将更多依托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和金融融合发展,通过合资合作、共同开发,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惠及所在国人民群众。2016年,我国企业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直接投资145.3亿美元,新签对外承包合同8158份,合同金额1260亿美元,同比增长51.6%。投资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

近年来,国内政策性金融机构及大型商业银行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融资支持。但面对庞大的市场投融资需求,即使统筹考虑国际金融机构、国内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力,仍然存在巨大资金缺口。

从国际经验看,在跨境投融资体系中,直接融资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早期的海洋贸易时代,股份制公司将贸易风险分摊到众多国际投资者身上,促进了早期全球化。英美在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大力发展海外铁路建设债券,有力地推动了工业革命进程及海外投资发展。因此,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应充分发挥资本市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体制优势,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渠道和手段,用更市场化的方式配置金融资源,支持国内优秀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交流合作。

聚焦当前,资本市场应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高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能力。比如:鼓励优秀企业在A股市场发行上市和再融资,保障“一带一路”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支持境内企业在境外市场筹集资金投资“一带一路”建设(包括发行H股、D股等)。2016年以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中国铁建、中国中车两家公司在境外合计融资达11亿美元。创新债券品种,积极推动企业发行“一带一路”项目债,启动境外公司在沪深交易所发行人民币债券(俗称“熊猫公司债”)试点。截至2016年12月底,已有14家境外公司累计发行熊猫公司债46单,发行金额总计836亿元。今年3月17日,俄罗斯铝业联合公司在上交所完成100亿元人民币债券发行,这也是首单“一带一路”熊猫债。

另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本市场普遍薄弱,特别是金融基础设施发展滞后。我国可积极参与沿线国家资本市场的框架设计、制度安排、交易系统和法律法规建设,开展人才培训教育等形式的援助,加强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间的双边业务和股权合作,探索建立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区域性交易市场,盘活区域内资金和项目资源。

(作者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本文为其在《中国金融》杂志上的署名文章,有删节。)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一带一路 融资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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