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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成市、区、街乡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017年05月11日 17:25 | 作者:孙启明 |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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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公交车上摔伤后,76岁的刘大娘花了近一年时间与涉事公交公司协商赔偿,却未能解决。她想“告状”却不知从何入手;想请律师,又囊中羞涩。苦恼之时,她想到了区里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曾进社区做过服务,于是前去求助。接待律师无偿为其代理诉讼,一个多月后,刘大娘拿到了9000元的赔款。目前,本市已建成市、区、街乡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让市民共享“司法阳光”。

“摔伤之后花了不少医疗费,我和老伴儿都退休了,这笔钱对我们来说是不小的开支。”刘大娘告诉记者,2015年12月底,她乘公交车出门,上车后还没落座,车子就突然启动,她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导致腿和胯受伤。事发后,为了讨个说法,刘大娘和老伴儿多次联系该公交公司的相关人员协商赔偿事宜,但一直得不到解决。就在心急之时,刘大娘想到了曾进社区服务百姓的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两人来到该中心,本想先咨询咨询,没想到当天在现场值班的丁鹏律师在了解了详细情况后,当即表示可以无偿为刘大娘诉讼代理,帮助她维护权益。2016年12月,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案件。“我和老伴儿除了出庭外,其他的事情都是丁律师帮我们做的,取证、取材料、和公交公司交涉、开庭、调解……”1个多月后,案件圆满调解,今年1月26日,正好是春节前一天,刘大娘拿到了公交公司赔付的9000元。“太感谢丁律师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了,帮我们了了烦心事,过了个好年。”刘大娘高兴地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本市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个,街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53个。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心理咨询师负责现场接待;街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周固定半天安排律师接待。记者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看到,值班工作人员为咨询人提供全方位的解答和详尽指导,并充分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很多咨询人在了解法律规定后,自行协商解决问题而不再诉讼,节省了司法资源。面对情绪较激动的群众时,工作人员进行安抚并引导其到心理咨询窗口获得专业心理帮助,疏导情绪解开心结,真正做到了“一站式”综合服务。

在实体窗口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本市同时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打造具备法律咨询、综合服务、协调联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平台,近百名优秀律师提供专业后台坐席服务,使全市居民享受全年无假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

编辑:梁霄

关键词:天津 公共 法律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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