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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出台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 让政府数据走出高阁

2017年05月12日 10:05 | 作者:汪志球 |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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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及数据要及时更新,数据真正活起来、用起来

2016年3月,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立法工作,经过百余家单位、企业调研,形成报告100多篇。今年1月,审议通过《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数据的共享开放,不再是愿不愿、想不想的事,而是将工作、经费、目标考核纳入法制化管理,明确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将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贵阳市常务副市长陈少荣说,全市已经行动起来,既建好平台,又制定配套制度,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怎么共享开放?既要技术突破,又需体制创新。

《条例》要求统一建设共享开放平台。贵阳市构建了“一网一目录一企四平台”(即电子政务网,政府数据资源全量目录,块数据城市建设公司,“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政府数据共享平台、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数据安全监管平台)的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体系。根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按照技术规范,采集数据向“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汇聚,同时,系统要构建“数据资源全量活化目录”,这和字典的检索功能一样,方便查阅。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要求对政府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目录及数据不能一成不变。目前,33家部门、37个应用系统已在“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部署完毕并正常运行;目录的构建已完成53家单位、315个系统、2290个功能项的梳理工作,形成1026个数据目录字典。

无论共享还是开放,《条例》的重点放在“用”。怎样释放数据的价值?贵阳市成立块数据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由市政府授予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和数据采集权。“这是个突破,单一的政府机构没法将平台资源与市场结合起来。”贵阳市信息产业发展中心高级工程师黄明峰认为,这一体制创新有利于数据应用。

共享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开放引领大数据产业发展

《条例》规定,政府数据共享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指仅供部分行政机关使用。涉密政府数据,经脱敏脱密后向社会开放,交通、医疗、教育、气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应当优先向社会开放。

科学执行《条例》规定,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符合贵阳实际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等五大基础库,并以需求为导向打造各类业务主题库。目前,人口基础数据库已能通过民政局和卫计委数据采集管道获取数据,其它基础库正在建设。数据开放平台率先提出“领域、行业、主题、部门、服务”5种数据分类,极大提升数据检索、定位、发现的便捷性和精准性,实现普遍式开放和契约式开放。

共享开放只是基础,关键是在数据应用。“汇聚新的数据源,开辟新的产业链,贵阳市要打通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和流通各环节,不断探索政务、商务和民生各类数据应用场景,走出一条大数据产业发展新路。”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陈刚说。

贵阳市交管局先行先试,向市场开放交通数据。武汉元光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公交数据开发APP“车来了”,可以查到每一辆公交车的实时位置。互联网汽车维修APP“车陛下”上线,吸引300家汽车维修企业入驻平台。对于政府各部门而言,共享提高了各部门办事效率。贵阳市国税局牵头启动“贵阳大数据综合治税应用系统”,综合利用34个部门的98项合计1亿余条涉税相关共享数据,可以直接给税收部门推送税收风险疑点,提升监管水平。

对于政府数据的安全保障,《条例》要求政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共享开放保密审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贵阳市由公安局牵头,采用新技术对数据共享、数据利用、数据流通进行全过程控制和最大程度保护。(记者 汪志球)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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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贵阳 大数据 地方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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