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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认识垃圾无害化处理严峻形势 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全国政协“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上)

2017年05月15日 14:0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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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东莞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
以立法形式从源头治理促进垃圾无害化处理

在工业固废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我们公司率先建设了环保焚烧炉,对固废进行分类无害化处理。在城市生活垃圾方面,随着环保意识的普及,大的、经济发达的城市在分类回收方面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处于粗放管理阶段。结合国情和世界先进经验,建议:

一、 国家通过立法从源头治理,促进垃圾分类回收与无害化处理。一是政府积极引入专业的民间资本,针对不同种类、不同区域,通过公开招标,与市政共同建立“分工合作、协调统一、先进高效”的垃圾处理大系统。二是对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进行“许可证管理”,对申请进入的企业进行准入核查,符合条件的发放许可证,从源头进行管理。三是以立法形式确定利益和责任管理的分配,让有能力、有资质、取得政府许可的专业公司能长久、规范经营。四是在同一区域、同等条件下,政府在招标时能让现有环保处理设备且运行合格的公司对已分类的再生资源享有优先采购权和处理权。

二、 建议通过智能化手段从源头上对垃圾建立全过程的分类回收处理监管体系。国际上先进的做法是:利用APP系统对资源回收车、回收站点、处理厂、回收量进行全过程联网监管,保证从源头到末端实现全方位闭环管理,严格避免垃圾流向不具资质的渠道,产生二次污染。

三、 建议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大类,最大程度降低物流等费用、提高回收量,实现可持续运作。垃圾集中到再生资源分选厂后,对可回收的再进行分拣处理,对危险及不便于回收的废物定时、定点进行专门回收。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垃圾 处理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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