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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认识垃圾无害化处理严峻形势 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全国政协“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上)

2017年05月15日 14:0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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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张基尧:
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

人资环委调研组就“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于3月下旬赴广东、浙江、山东三省进行实地调研,并委托河南、湖北、甘肃三省政协开展协同调研。

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关系五大发展战略布局的落实,关系人民生活环境改善。通过此次调研深感我国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垃圾分类缺乏相应法律支撑,二是垃圾处理机制亟待协调统一,三是城镇垃圾增量大处理能力不足,四是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产业链还未完全形成,五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邻避”效应突出。为此,建议:

一、 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法律。在试点城市和有条件地区,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环保教育法,把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二、 加快建设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以末端处理决定前端分类;建立统一高效垃圾分类处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构;将垃圾分类与处理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在公共机构与相关企业率先实行垃圾分类;发挥环保专业化企业主体作用和各类基层组织作用。

三、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加大对可利用资源回收及垃圾处理设施补偿、土地税收等政策扶持;推动垃圾中再生资源规范化循环利用。

四、 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总结推广试点城市经验,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技术,严格设施建设标准;建立与生活垃圾收、集、运相衔接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强焚烧处理能力建设。

五、 坚持科技引领。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的末端处理布局规划;推动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创新;提高焚烧垃圾处理设施国产化。

六、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城乡统筹。将农村垃圾处理纳入城乡规划;继续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和经验。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垃圾 处理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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