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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出台 严格执行划片招生

2017年05月17日 17:06 | 作者:石维 |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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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民办学校招生要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班不超过55人,凡超范围、超计划的招生结果一律作废,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和升学操作。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承担一定片区内适龄学生免费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诱导在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转班缴纳高价学费。

进一步规范新三区户籍学生入学办法

今年招生文件继续规定: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并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后,由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明确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其父母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其他教育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报名入学手续进一步简化

从今年开始,在主城区范围内,适龄学生家庭的房产信息一律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房产管理部门统一核查,无需再到房产交易大厅自行开具证明。

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普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必要时,入学及在校年龄可适当提高;重点做农村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和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此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编辑:梁霄

关键词:石家庄 义务 教育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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