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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自管物业:卫生治安运转自如还“赚”了钱

2017年05月19日 09:18 | 作者:贺林平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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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小区环境,业主众怒换物业

“这是一个长长的故事。”52岁的冼敏强是土生土长的“老广”,2013年6月,祈乐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他就是业委会委员;前年换届,他成了业委会主任,一直干到今天,也一路见证了炒掉物业、业主自管过程中的风风雨雨。

2012年9月,承接祈乐苑物管业务已逾12年的祈荣物业突然贴出一张通告,宣称将上调物业费。一石激起千层浪。

“其实原本就不平静!”邓伯至今回忆起来,还有些心绪难平,“小区卫生状况很差,绿化缺乏维护,到处是裸露的草皮。治安不好,电梯经常坏了也没人修。可以说,是这一带出了名的烂小区,连二手房房价都比周边同等楼盘低一两成。”

一开始,业主们没有把祈荣物业贴出的涨价通告当回事,直到有业主发现,银行账户被多扣了钱,长期积压的情绪被引爆了。

“按法律规定,涨物业费一定要达到‘双过半’业主同意,即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和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业主赵少伟是广东颐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经他这么一解释,几位业主怒气冲冲地将祈荣物业投诉到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经海珠区房管局和区物价局协调,祈荣物业承认涨价行为违法并同意退款。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同年12月28日,祈荣物业再度张贴公告,称已征得737户业主同意,涨价获得“双过半”支持。从当年12月开始,小区物业费正式涨价,楼梯楼上涨至0.85元/月/平方米,电梯楼上涨至1.38元/月/平方米。

2013年1月,4名业主以个人名义将祈荣物业告上法庭。“如果管理得好,涨价是能够接受的。大家坚决抵制,主要是对服务不满意。”冼敏强透露,“在公告中,物业公司喊亏,这也是他们出钱弄的,那也是他们出钱弄的,事实上很多东西都是坏的。”

但是业主们很快就发现,以个人名义同一家公司打官司,讨不到什么便宜。“为何屡次被耍弄?因为不在一个平等的层面上对话。”赵少伟说,“物业公司手上有业主签名,你说他违法,他说拿出证据来。单靠这几个人,师出无名,人力有限,要拿到过硬的证据,难!”

祈乐苑筹备业委会的行动悄然展开。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从成立筹备组,到提交资料,再到开业主大会,几个人磨破嘴皮、踏破脚板。

“那段‘扫楼’时光苦不堪言。”如今担任业委会副主任的刘永洪说,白天大家都要上班,晚上挨家挨户跑;让业主签名还好说,可要人拿出房产证和身份证就比较难了。有些人不愿让别人知道隐私,有些人房产证上是父母或其他亲属的名字,和实际住在里面的住户根本对不上……

2013年6月,祈乐苑业委会终于成立,包括律师、大学教授、公务员等骨干力量,此举成为后来炒掉物业直至实现自管的制胜一招。

刚成立的业委会发现,祈荣物业提供的737份业主签名中,多份签名笔迹相似;有的张冠李戴,将相邻业主的名字混淆;有的牛头不对马嘴,用的是上一手业主的签名。经过一一核对,共有192户业主被冒签,证据提交到法庭,物业公司无言以对。2013年9月,海珠区法院判决物业费涨价无效,业主一审胜诉。

伪造签名的骇人做法,让业主们下定决心换掉物业公司。判决生效后,业委会启动新物业招标工作,同年11月经全体业主表决,选定了“新管家”。

编辑:梁霄

关键词:小区 业主 物业 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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