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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火虫套餐网上热销:520只888元 商家宣称有养殖证

2017年05月23日 09:07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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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郊外,一片昏暗,而田间地头,却有点点黄绿色荧光闪动,与溪声、蝉鸣一道,构成一幅初夏图景。萤火虫,因尾部发出黄绿色荧光得名,也因这一发光属性,成为人类表达情感的介质。尽管环保组织一再呼吁“放飞即放死”进行抵制,而在现实中,萤火虫展览表演经久不衰,网络上,萤火虫活体售卖大行其道,并自称虫源来自“养殖基地”。 多名商家介绍,网售萤火虫活体的虫源大多来自江西宁都县。

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受制于养殖成本和产量,所谓的萤火虫养殖基地,实际上几无可能成为网售萤火虫的主要来源,野外捕捉仍是主流。在销售中,多名宁都县商家常以“持有养殖证”的名义,让买家“放心”,但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当地相关部门未审批过“萤火虫养殖证”。

现象

“520只888元”

萤火虫套餐网上热销

“萤火虫”在淘宝检索中显示的结果大多与“浪漫”“礼品”“送情侣”等词组相捆绑。淘宝商家告诉北青报记者,每年的“母亲节”“520”及“七夕情人节”前后都是销量的高点。今年的“520”,商家推出的“520只888元”萤火虫套餐就颇受人们欢迎。

萤火虫,一种小型甲虫,属鞘翅目萤科,因其尾部能发出黄绿色荧光得名,可分为水生和陆生两种,其中,前者占大多数。陆生萤火虫一年繁殖一代,水生萤火虫一年繁殖两代。成虫后,通常存活7-10天,在此期间,雄虫通过尾部发出的黄绿色荧光作为信号,吸引雌虫完成交配。换句话说,人们常说的夜空下萤火虫漫天飞舞的一幕,正是雄虫完成繁衍后代的重要一环。

但现在,越来越多的萤火虫活体,成为“买卖”主角。淘宝上检索“萤火虫活体”,不少于60户商家有售,遍及宁波、杭州、上海、北京等城市,一些商家的页面信息显示,其“月销”超过4万笔。除了“蹭”节日涨销量,不少商家直接打出了“放飞策划一条龙”“专业策划主题公园”的“创意”。

5月初,海南省海口市紧急叫停了一场“萤火虫文化节”,该活动原本打算在母亲节当天晚上举办,届时,将聚集数万只萤火虫“点亮海口”。这一活动随即遭到海南当地乃至全国多家环保组织的抵制,他们认为,“萤火虫对环境要求高,放飞即放死”,最终,活动遭当地林业部门叫停。

展览放飞预告、环保组织抵制、相关部门叫停,这几乎已成为近年来见诸报端的“萤火虫放飞”活动的“标准流程”。但身处舆论风口的萤火虫生意,似乎并未就此淡出视线。

变化

萤火虫交易

有商家宣称配“养殖证”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或为了避免“麻烦”及质疑,网售萤火虫活体的店铺中,一些商家常自称,虫源来自“萤火虫养殖基地”,并用价格将野外捕捉和人工养殖的萤火虫区分开来。多名商家称,如果购买数量达到数千,野外捕捉的萤火虫将降价至0.8元一只,“人工养殖”的萤火虫则叫价1-1.2元。

对“人工养殖萤火虫”这一说法,十数年来致力于萤火虫考察与研究的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技学院副教授、“守望萤火虫研究中心”主任付新华并不认同。付新华曾告诉北青报记者,经实验测算,一只人工养殖的萤火虫,算上人工、水电和技术开支,价格应在30元左右,养殖成本很高。而这些仅售数元的萤火虫,几乎不可能是真的出自养殖基地。

这并非“萤火虫养殖基地”第一次遭到质疑。2014年,江西媒体报道称,一家位于江西赣州宁都县小布镇、名为“梦之恋”的萤火虫养殖场,其老板何文(化名)自称养殖萤火虫已长达6年,但对当地记者提出参观养殖场一事,却始终不肯应声。而当地林管站一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曾直言,“(梦之恋)它从未在林业部门办过养殖许可证,萤火虫也不是人工养的,而是当地农民去野外捕捉的。”

时隔3年,北青报记者发现,彼时未获养殖许可证的这家“萤火虫养殖基地”,在网售平台依旧活跃。客服自称,该基地同时拥有野捕萤火虫和养殖萤火虫两种。何文则向北青报记者介绍,养殖基地不打农药,种植原生态的大米、水稻、蔬菜,再投食一些田螺之类的,由此萤火虫的养殖成本“能控制到几毛钱一只”。他还表示,即使是野外捕捉萤火虫,也并没有像一些专家和环保组织宣称的那样“会破坏生态”。何文认为,萤火虫繁殖速度非常快,就像苍蝇、蚊子一样,适当采集雄性萤火虫,会加快萤火虫的繁殖速度,促进萤火虫的基因改善。

但令人生疑的是,面对咨询,上述养殖基地客服人员没有对“养殖萤火虫”做过多推介,反而主动向买家介绍,如果是为了应对报备等程序,购买野捕萤火虫“也可以给你提供养殖证”。

萤火虫表演、展览走热背后,是市场对于萤火虫活体的巨大需求。与之相对的是,由于虫源不明,无法提供养殖证明,这些交易市场面临遭到动保组织抗议,进而被当地林业部门“叫停”的轮回。

据湖南媒体2015年报道,当年8月,长沙市宣称开办首家萤火虫主题公园,届时每晚展出萤火虫数万只,但活动开办两天便被关停。主办方称,关闭系因长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在网上给长沙市民发出一封抵制活动的“公开信”。而长沙市林业部门则称,由于举办方无法提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被依法要求停办。类似场景,在国内多地上演。2016年8月,绍兴一游乐场推出了放飞10万只萤火虫的活动,遭当地农林局叫停。

鉴于此,“养殖证”几乎已成为当下部分网售萤火虫卖家的“标配”。但当买家提出想看一下“养殖证”,这些商家却又变得很谨慎,“证件没问题,但是是不公开的”“订的时候给你”。

揭秘

养殖基地存疑

“虫头”自称雇人捕捉

5月中旬以来,北青报记者以买家身份联系了多名网售“养殖萤火虫”的商家。面对询问,一部分商家坦言,萤火虫系野外捕捉,但也有商家提供了数张其“养殖基地”的照片。照片内容显示,数十个三层方形的塑料水盆摆放在室内,水盆中设有一个有网眼的方形装置,里面插放一株水草,一些类似虫卵的黑色长条形颗粒浮在水面上。商家章庆(化名)称,这些浮着的正是萤火虫卵。

随后,北青报记者提出,想要购买上万只“养殖萤火虫”。章庆先是承诺“虫源充足”,而后告诉北青报记者当地“在下雨”,要等过几日放晴后才能提供。章庆解释,尽管有“养殖基地”,但他们目前的虫源仍以野外捕捉为主。因为萤火虫存活时间短,都是现捉现发,下雨天萤火虫不出来所以没法捉,也就没法发货。

章庆还透露,通常在网上接单后,他们会先通知多名农户当晚进行捕捉,捉到萤火虫之后在农户家里就地打包,随后发货。捕捉萤火虫的工具极其简单:一只几乎看不到网眼的网兜,网兜张口的一侧捆绑着长竹竿,方便捕捉半空中的萤火虫。带齐工具,入夜后在林间、田地或水边“潜伏”片刻,便能捕捉到这些“暗夜精灵”。捕捉结束,章庆则和农户一齐分拣,将活体萤火虫按50只、100只、500只等不同分类塞入规格不一的塑料瓶中,瓶内放有绿叶、瓶口戳孔让空气流通,随后这些萤火虫通过快递进行销售。

“守望萤火虫研究中心”主任付新华发布的《2016中国萤火虫活体买卖调查报告》中曾提到,目前已形成“活体萤火虫捕捉—收购—线上交易—线下大量批发配送—景区或公园萤火虫放飞”的产业链条。“收购”常由“虫头”负责,但像章庆一样,很多时候“虫头”既负责收购,也是线上销售萤火虫的卖家。

另一名身兼线上卖家和“虫头”两角的商户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们和农户之间通常按比例分成,上万只的大单中,商户给买家的报价是0.8元,但其中“要给捉的人0.5元”,剩下的归他们自己。但北青报记者注意到,0.8元是他们的最低报价,通常要价则是:25只60元,50只99元,100只179元,200只299元……换算下来,一只萤火虫的售卖价格从1.4元至2.4元不等。

宁都县小布镇的一名“虫头”介绍,“(跟农户收萤火虫,一只)给他们几毛钱,他们一晚上能挣个一两百块钱,一年下来也能有一两万块钱。”

调查

“养殖证”无踪迹

有商家承认自己造假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包括何文和章庆在内,不论是自称来源养殖基地还是野外捕捉,这些线下的虫源大多指向江西,其中赣州宁都县占比最大。和其他商家一样,章庆称,如果有需要,发货时可以给这些野捕萤火虫提供“养殖证”,并称此前已给一些大单客户提供过。这些神秘的“萤火虫养殖证”从何而来?

5月19日,北青报记者致电赣州市林业局,询问对方是否审批过“萤火虫养殖证”,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表示,萤火虫属于“昆虫类”,如果有养殖证,应该由当地农粮部门负责审批。随后,北青报记者致电赣州市农粮局询问“萤火虫养殖证”,对方回复称:“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农粮局也没有审批过这样的业务(项目)。”

根据“虫头”的自述,其养殖基地位于宁都县小布镇。北青报记者随即致电宁都县农粮局,询问萤火虫养殖证明一事,对方同样答复称“没这个业务”。工作人员介绍,一般审批的都是养牛、养猪、养鸡、养鱼这样的证明,“养昆虫的都是自己养的吧,没有养昆虫的办养殖证的。我们没审批过,也没人申请过。”那养殖证明会不会是小布镇农粮部门审批的?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县农粮局在小布镇设有农技站,但农技站只管农业技术的推广,比如种水稻的技术等,“没有负责审批养昆虫的(职能)。”

养殖萤火虫是否面临“无证可办”的问题?宁都县农粮局的工作人员称,虽然目前未审批过萤火虫养殖证,但同样是昆虫纲动物,县农粮局的相关部门此前审批过蜜蜂养殖基地的许可证。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有商家要办萤火虫养殖证,理论上是可以的,但需要到当地的动检站先上报,并且还需要提供养殖基地的环境污染评估报告,之后才能审批办理萤火虫养殖经营许可证和卫生检验合格证等。

商家语焉不详的“萤火虫养殖证”是否真的存在?数次追问下,几名商家向北青报记者透露,他们所说的“养殖证”其实是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但也有商家称,“养殖证可以搞出来”,“网上下载一个”,办个假证即可。

挑战

当地严厉打击

仍有村民夜里偷捕

多名商家解释,有无养殖证并不重要,萤火虫不属于野生保护动物,进行买卖自然也不违法。这恰是萤火虫保护的一个“痛点”。尽管环保组织呼吁抵制“放飞即放死”的各类萤火虫展览,却只能从道德上提出质疑。

付新华此前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法律法规上的空白给萤火虫保护增加了难度。他还指出,萤火虫以蜗牛等害虫为食,属于益虫,也是生态链中不可断裂的一环。萤火虫有其对于生态的独特价值,作为环境指示生物,萤火虫的数量多少是当地环境好坏的一个符号。而萤火虫对环境敏感,异地放飞极有可能造成萤火虫迅速死亡。此外,在同一地区“涸泽而渔”式的捕捉,势必会破坏生物多样性,甚至造成该地区萤火虫逐步灭绝。

2016年8月,宁都县当地村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接连两年捕捉萤火虫后,感觉到当地萤火虫的数量“更少了”。

对于萤火虫捕捉买卖,管理部门同样面临挑战。小布镇林管站的曾站长告诉北青报记者,2016年宁都县曾对周围村镇捕捉萤火虫的现象集中“严打过一次”。据媒体报道,去年6月,小布镇政府曾联合林业、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对当地萤火虫收购点进行现场打击,收缴了大量萤火虫捕捉与运输工具。但曾站长透露,“严打”之后,村民还是会在夜里偷着去捉萤火虫,很难管理。

本版文/北青报暗访组

编辑:秦云

关键词:萤火虫 野外捕捉 萤火虫养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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