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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累计投放超千万辆

2017年05月23日 13:55 |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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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交通运输部第五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和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杨新征研究员就社会关注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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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注册用户超1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极大方便了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在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车辆乱停乱放、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

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已出台的政策或者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全面梳理,对36个中心城市开展了专题调研,组织开展了网络问卷调查,并联合召开了地方主管部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专家学者和用户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

5月22日,《指导意见》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和《中国交通报》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指导意见》按照“鼓励创新、支持发展、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的总体思路,坚持“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发展原则,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车辆投放、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企业主体责任和运营服务规范、用户行为规范和信用管理、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等内容,作出了具体制度设计。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蔡团结副司长表示,这次征求意见,就是要进一步汇聚社会的智慧,凝聚共识,鼓励创新,守住安全底线,使《指导意见》形成社会的最大公约数,让政策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自行车 互联网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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