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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成都市委呼吁:小区车位价格不能由开发商“任性”

2017年05月26日 10:31 | 作者:陈德军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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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成都市委呼吁:小区车位价格不能由开发商“任性”

人民政协网成都5月26日电 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下发两年多来,开发商和业主关于车位租售价格一直存在纠纷。近日,民建成都市委提出:住宅小区车位租售价格应协商议定,而不能由开发商单方面说了算。

面对“任性”的价格,消费者纷纷抱怨收费价格难以承受。业主质疑,小区停车位是小区的配套设施,小区业主有参与定价的权利,开发商定价应与小区业主或业委会有充分的协商、明确公示和合同约定才行。

民建成都市委通过调查研究认为,地下产权车位在小区中具有绝对的垄断性,而开发商在车位的经营上完全符合法律中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便于各级职能部门处理好此类问题,建议将车位租售纳入商品房销售方案,让消费者有选择权。即:明确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许可证时,商品房销售方案中必须包含车位总量、销售时段、销售价格区间等,报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后在销售点公示,从而将整个交易双方摆在信息对等位置。同时,将“住宅小区车位租售价格,应由开发商、业主和接受委托的经营方协商议定,不得单方面制定价格,如果协商不成,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价格评估”作为开发商租售车位的指导性意见,以此避免经营者跨越“红线”任性涨价。(陈德军)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民建 车位 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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