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钜惠民生 钜惠民生

江西女职工福利:经期护理费每月不低于30元

2017年05月26日 15:13 | 作者:李巧 | 来源:中国江西网
分享到: 

中国江西网讯 5月25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简称《规定》)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今年7月1日起,这部为全省女职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确保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规定,将正式生效实施。酝酿一年多,在起草阶段召开了50余次论证座谈会,有4000多人参与起草、制定、建言献策的这部《规定》,还首次聘请了性别平等专家对法规进行专项评估。那么,这部《规定》实施后,将会给我们全省各行各业的女职工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呢?

女职工签合同可拒绝“禁忌”岗位

《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女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岗位。换而言之,就是今后所有女职工在签合同时,都可以明确拒绝在矿山井下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女职工结婚、生育不受任何限制

部分育龄女性在求职中,往往会被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特别附加诸如“两年内不得生育”、“不得和同单位职工结婚”等等内容;特别是“二胎”政策放开后,有个别单位甚至会对所有女员工明确提出所谓“生育指标”的要求,要求女职工必须获得“指标”才能请产假。

《规定》第五条对这些“不平等”条约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也就是说,女职工的结婚、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经期护理费每月不低于30元

现行《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对女职工卫生费的规定为按每人每月不少于0.25公斤卫生纸发放或实物折价。

即将生效的《规定》则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修改:用人单位应当对在职女职工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经期护理费或者护理用品,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现行负担政策列支,企业可以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同时规定,经期护理费的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水平适时作出调整。

编辑:梁霄

01 02 03

关键词:江西 女职工 福利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