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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集中救治大病扩展到14种

2017年06月01日 08:56 | 作者:谢永莲 刘军 |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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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海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人社厅、扶贫开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实施方案》,面向全省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行动。

《方案》明确,大病集中救治方面,在国家确定救治9种大病的基础上,新增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症、儿童先天性法洛四联症、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症、包虫病、肺结核5种,共计14种。至2017年年底,救治比例达到40%,2018年实现集中救治全覆盖,2020年大病集中救治扩大到所有大病病种。慢病签约服务方面,扩大门诊慢性病民政救助病种,从目前的4种扩大到25种,同步提高救助标准,为特困供养对象发放门诊救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对患有25种慢性病的农牧区贫困对象产生的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政策范围内费用,特困供养对象按100%进行救助。重病兜底方面,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报销比例不变。鼓励各地建立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对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兜底保障。

《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实化细化职责。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实现建档立卡农牧区贫困人口、计生特殊家庭和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全部纳入,实行动态管理。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健康扶贫 大病 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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