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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与篮球场之争拷问尊老爱幼传统

2017年06月02日 14:53 | 作者:苑广阔 |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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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上午,一个视频在网上热传:在河南省洛阳市王城公园篮球场,打篮球的年轻人和跳广场舞的大叔大妈因为场地问题发生矛盾,由言语冲突发展成为肢体冲突。目前警方已介入,篮球场被暂时封闭。(6月2日《都市快报》)

这段视频被曝光以后,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关注与热议,各种说法都有。有人认为篮球场就是打篮球的,大爷大妈占了用来跳广场舞,犹如鸠占鹊巢,不应该。但也有人认为一个年轻人为了自己打篮球就要赶走几十位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似乎也不太厚道,何况对方还是老年人,作为年轻人应该给予必要尊重才是。

客观而言,双方的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都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本与实质。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作为篮球少年,应该尊重老年人跳广场舞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老人占用篮球场地跳舞就是对的。毕竟广场舞和篮球运动,两者对场地有着不同的要求,打篮球的地方可以跳广场舞,但跳广场舞的地方未必能够打篮球。

所以说,如果大爷大妈们能够找到其他地方来跳广场舞,就不应该挤占年轻人打篮球的篮球场。尊老没错,但尊老也不是没有条件的,如果老年人不分是非,倚老卖老,这样的老年人就不值得尊重,或者用网友的话说“坏人变老了”,这样的老人,我们只能请他自重,而不是没有原则的尊重。

更何况,“尊老”的背后还有“爱幼”,虽然“爱幼”不是“尊老”的前提条件,但是如果老年人不懂得“爱幼”,却只要求别人“尊老”,那显然也是不成立的。相比之下,一些老年人做得就比较好,比如出门乘坐公交车,尽量避开上下班的高峰期,以避免和年轻人抢座位;比如即便不得不出门,也自带板凳,不想让别人给自己让座。这样的老年人,我们应该“尊老”,也值得“尊老”。

更何况,“尊老”的背后还有“爱幼”,虽然“爱幼”不是“尊老”的前提条件,但是如果老年人不懂得“爱幼”,却只要求别人“尊老”,那显然也是不成立的。相比之下,一些老年人做得就比较好,比如出门乘坐公交车,尽量避开上下班的高峰期,以避免和年轻人抢座位;比如即便不得不出门,也自带板凳,不想让别人给自己让座。这样的老年人,我们应该“尊老”,也值得“尊老”。

当然了,如果真的是因为场地紧张,才导致了这样的矛盾和纠纷,那么公园管理方或者是当地的街道、社区,也应该有所作为。比如,能否把有限的场地进行分时段划分,某个时段给老人跳广场舞,某个时段给年轻人打篮球等等,这样双方可以各取所需,互不干涉。

目前正在影院热映的印度电影《摔跤吧,爸爸》中有一句台词:尊重老年人应该尊重他的行为,而不是他的年龄。换句话说,如果你的行为黑白不分,歪曲是非,那么无论你的年龄有多大,都不值得尊重。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广场 尊老 老年人 篮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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