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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上海合作组织安全合作

2017年06月07日 15:09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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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阿斯塔纳6月7日电新闻背景:上海合作组织安全合作

新华社记者

自2001年成立至今,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的安全合作,从打击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三股势力”,逐步扩展到战略安全、防务安全、执法安全、信息安全、禁毒、反洗钱、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等广泛领域,合作内容不断充实和丰富,为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2001年6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首次会议在上海举行。会上在通过《上合组织成立宣言》的同时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将打击“三股势力”明确列为上合组织的重要任务。

2002年10月,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在中吉边境伊尔克什坦口岸附近举行双边联合反恐军演。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与外国举行的实兵联合军演。

2003年8月,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5国在哈萨克斯坦乌恰拉尔和中国新疆伊宁举行了代号为“联合-2003”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这是上合组织框架内的首次多边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迄今为止,上合组织成员国举行了十多次双边或多边联合演习,演习规模已从最初的连级规模战术行动演练,发展到集战略磋商、战役准备和实施为一体的诸军兵种联合作战演练。联合军演巩固和深化了上合组织反恐及防务安全合作。

2004年6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会议机制建立,这是上合组织安全合作的协调和磋商机制。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分析上合组织成员国所在地区安全形势;确定上合组织安全合作方向;协调成员国在打击“三股势力”、贩毒、非法武器交易、跨国有组织犯罪等方面的合作。

2004年6月,成员国元首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正式启动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

2009年6月,成员国元首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等文件,巩固了成员国反恐合作的法律基础。

2010年6月,成员国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合作打击犯罪协定》,以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和现代信息技术犯罪,巩固边境安全,联手打击非法移民、人口贩运、洗钱、资助恐怖主义和经济犯罪。

2015年7月,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俄罗斯乌法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

2015年10月,上合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在厦门成功举行了“厦门-2015”网络反恐演习,这是上合组织首次举行针对互联网上恐怖主义活动的联合演习。

2016年6月发表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称,上合组织成员国愿同多边反恐力量团结一致,支持在联合国主导下,采取协调行动共同打击恐怖组织。

2017年3月,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塔什干举行,会议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草案。(完)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 安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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