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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受贿"夫妻店":院长好基建 从中捞油水

2017年06月07日 15:34 | 作者:何林璘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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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俩人虽然被抓了,但关系网还在”

山西省委专项巡视组曾在2015年的通报中直指长治医学院“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助长了个别领导独断专行,形成了‘家天下’;机构多,职数设置混乱,超职数配备干部”。

早在2015年9月,王庸晋就因涉嫌受贿罪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由临汾市公安局异地出警执行。

在王庸晋夫妇被带走调查的半个月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副院长宋志超被带走谈话,事后被立案调查。据一位已退休医院职工称,宋志超分管人事、后勤、财务、基建等重要工作。王、魏两人被带走调查后,长治医学院曾有数十名职工被要求前往配合调查。

在开庭审理王庸晋受贿案的2016年9月,长治医学院的教职工仍不敢在公共场合讨论此事。起诉书中称有多达52人因招聘录取、提拔任用等事项向王庸晋行贿,“这俩人虽然被抓了,但关系网还在,不知道哪里会有眼睛盯着你,大家还是不敢说。”前述知情人士感叹。

与此同时,与长治医学院有关的一桩疑点颇多的“受贿案”再度进入当地人视线(本报2012年8月9日6版报道《长治:一起疑云重重的“受贿”案》)。2011年4月20日,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检验科原主任段满乐因被指控犯有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段满乐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在检验科使用试剂上,长期为宋某销售试剂谋取利益,“先后9次非法收受宋某为感谢其帮助所送的人民币12.5万元”。段满乐始终否认曾收受宋某礼金,并上诉至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但长治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不过,已退休的长治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郭玉川始终坚持为段满乐伸冤。

郭玉川表示,段满乐并非受贿罪的适格主体,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段作为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检验科主任,职责并不是负责采购医药产品,而仅仅是把检验科需要的试剂数量、品名等提供给设备科,负责采购所有试剂及消耗品的其实是与检验科同级的设备科,“这个罪名显然是强加给他的!”

据知情人士透露,段满乐在任职和平医院检验科主任期间,曾与王庸晋夫妇有过公开冲突。

2012年,段满乐家属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并被受理。然而5年过去了,该案的再审程序仍未启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何林璘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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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长治 医学院 夫妻店 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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