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论文件>理论头条理论头条

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探索与实践

2017年06月12日 10:38 | 作者:付鹏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河北省政协连续选择改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年度1号提案,唱连续剧、打组合拳,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提案办理,使提案的办理过程既成为协商的过程,也成为监督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协商式监督的本质特点。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强化政协民主监督职能,要坚持贵在协商、重在监督的思路,立足协商式监督的定位、本质和特点,不断进行深入探索与实践。近几年,河北省政协连续选择改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年度1号提案,唱连续剧、打组合拳,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提案办理,使提案的办理过程既成为协商的过程,也成为监督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协商式监督的本质特点,较好发挥了提案这种监督形式的重要作用。

通过协商精准提出提案

我们认为,1号提案是带动政协提案工作乃至推动政协全局工作的重要抓手,必须进行高规格谋划、高层次督办、全方位协商、系统性推进,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抓准突出问题,拿出可行建议。

2012年初,河北省政协经过主席会议充分协商,认为省政协每年必须围绕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选一个具有前瞻性、综合性的提案作为1号提案,加强督办、办出成效、办出影响。当时生态文明建设被列为五大建设之一,同时河北大气环境问题已经凸显,雾霾危害开始显现,于是我们将改善和提高省会大气环境质量的提案作为当年1号提案。这份提案由民盟河北省委盟员提出,是一份经过协商形成的集体提案。民盟盟员和大气环境治理专家组成的调研组在四个月的时间内,多次到现场考察、调研、了解,多次与环保部门座谈,思路是开门写提案,协商写提案,增强了提案内容的针对性,提高了提案质量。事后情况的发展变化充分说明这个通过协商产生的提案问题找得准,解决这个问题既必需且及时。

1号提案在谋划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相关提案的协商、整合。省政协今年的1号提案是《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这份提案主要由民革河北省委提出,在今年的省政协全会上,还有7件提案和民革河北省委的提案内容相近,于是我们将8份提案提出者集中起来,通过协商、修改,进行整理、归纳,最后形成一份提案提出,使1号提案作为综合提案,既是一个协商的产物,又有利于办理者集中办理、集中回复。由此,我们得出一条重要启示:通过协商提出提案,可以使提案提得准、提得深、提得实,这是开展协商式监督的前提。

通过协商细化督办方案

要想使督办1号提案成为政协履行职能的“拳头产品”,成为“精品力作”,真正体现协商式监督,即广泛协商、合力落实,多层协商、深入落实,就必须有步骤、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河北省政协把制定督办方案,作为推进督办工作的重要一环,一年比一年抓得紧,一次比一次抓得细,使其演变成为协商式监督的工作机制。

这种机制大体包含三个方面:制定督办方案前,召开协商座谈会,听取提案人、提案承办单位、委员、专家、市民代表的意见,然后征求省政协委员、党派团体、政协各专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明确相关各方的工作职责。制定督办实施方案时,对督办组织、督办内容、督办方式、进度要求等进行细化,对各设区市督办工作做出安排。将提案督办方案草案形成后,提交政协主席会议审议,以体现1号提案督办部署工作的高层协商与制度设计。主席会议审议时,不仅明确督办的原则,即“督办不越位、监督不松懈、帮忙不添乱”,而且明确工作的重要方式、要达到的重要目标,如它的落实情况、宣传效果、社会效应等。在省政协制定督办方案后,1号提案各承办单位也根据省政协的方案,与政协协商制定各自的落实方案。如省会蓝天碧水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就制定了1号提案责任分解方案,将1号提案所提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分解,根据对策建议,明确落实的主办部门、配合部门,提出要完成的目标任务。再如省环保厅、科技厅也制定了省政协1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既就办理原则、实施步骤作出总体部署,还就工作方式、组织保障作出具体安排;同时将与省政协的每一次协商督办活动明确到月、日,制定出具体的时间表、进度图。可以说,省政协与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协商中产生的科学、成熟督办方案,是搞好1号提案协商式监督的思路引领、组织保障、制度保证。

编辑:付鹏

01 02 03

关键词:河北省政协 民主监督 提案 改善生态环境 协商式监督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