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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 保障全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全国政协“无障碍环境建设”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上)

2017年06月12日 12:4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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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雪峰: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嵌入式”立法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以来,各地无障碍建设与管理的法规、规章相继出台,我国无障碍建设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

然而,无障碍建设制度的实施并没有跟上立法的步伐。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的“单行立法”模式不利于无障碍建设法律的有效实施。单行立法作为针对某类法律主体、客体或法律问题,单独设立法律法规的立法模式,立法成本较高,若配套法律不能及时修订,极易被束之高阁。与其对应的“嵌入式”立法,是通过补充、修订现行法律法规,将相关制度包含在其他法律的条款中,更有利于法律的实施。

目前,我国公共设施建设或改造主要以《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设计规范为法律依据。这类法律规范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出台后并未及时修订,没有将无障碍建设的要求包含在内。这种孤立的单行立法模式,缺乏相关法律制度的配套修订,使得对这种强制性规范要求缺乏依据。

因此,建议采用“嵌入式”模式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在《条例》基础上,尽快梳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现行法规进行“嵌入式”修订,明确无障碍建设的规范标准和要求,并确立违反规范的惩罚机制。同时,注意各相关法律之间相互衔接,确保无障碍建设与城市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修整改造,确保将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无障碍 环境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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