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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协召开对口协商会 献策宜居乡村建设

2017年06月22日 07:58 | 作者:肖亮升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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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要改出农村新风尚
———广西政协“大力推进“三改”工程,促进宜居乡村建设”对口协商会小记

人民政协网广西6月22日电(记者 肖亮升)“农村‘三改’工程应改变群众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召开“大力推进‘三改’工程,促进宜居乡村建设”对口协商会,为推进农村“三改”(改厕、改厨、改圈)工程,建设宜居乡村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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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至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专题调研组赴桂林、百色市专题调研农村“三改”情况,并赴宁夏、青海等省区学习考察。调研组认为,大力推进“三改”工程是建设宜居乡村的重要抓手,也是打造“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升级版的迫切要求,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大事,对于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意义重大。在推进工作中,要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运作、奖补引导的原则,完善机制、因地施策、因户施策、分类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工作新途径,确保“三改”工作取得实效。

“农村‘三改’应坚持‘群众的事群众自己主导’的原则,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自治区政协常委、民建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认为,不能停留在为“三改”而“三改”的旧思路,新阶段的新“三改”应有新理念新思路,应与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等统筹考虑。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村公共管网建设,对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和集中治理,才是“三改”的关键点。

“农村‘三改’工程既是一项生态工程,又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自治区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广西区委副主委周锰珍建议充分整合各类项目和资金,将农村“三改”放到“三农”工作的全局中去考虑和谋划,切实加强地方财政对“三改”工作补贴扶持力度,尽量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自治区政协委员、钦州市政协副主席林雪梅建议丰富筹资渠道,通过在捐资后树碑留名、媒体表彰等方式来增加社会捐资人的荣誉感和获得感,最大程度地调动社会资金注入的积极性。

“‘三改’应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因户制宜。”柳州市融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翠留委员提出,以融水县为例,少数民族居住的房屋多为吊脚木楼,大多数厨房用火塘,而苗族火塘文化已被申请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改造厨房与苗族火塘文化有所冲突。目前融水县正在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民族风情游是融水旅游最大的核心竞争力,如果缺少了自己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底蕴,失去差异性,势必失去吸引力。为此她建议在新建的砖混、半砖混结构房屋进行改厨,对木楼则保留火塘。

“‘三改’工程要力争改出农村文明新风尚,改出农村经济发展新思路,使广西更美,农村更强,农业更优,农民更富!”桂林市灵川县农业局副局长王丹委员建议结合特色小镇建设以及“宜居乡村·产业富民”工作推进,以谋求村集体经济发展为突破口,谋划农村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如发展“宜居乡村”民宿产业、家庭农场等,增强“三改”功能,提质“三改”人文特色,为“宜居乡村·便民服务”注入可持续发展动力。

“‘三改’是一项系统工程和民生工程,农村厕所、厨房、畜圈条件不改善,宜居乡村建设就无从谈起。”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君指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三改”工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抓实干,落实资金,分类施策,通力协作,统筹推进,全力推动“三改”工作开展。各级政协和广大委员要凝心聚力,主动作为,为推进“三改”工程献实招、谋良策,进一步助推“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取得新成效。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建设 乡村 宜居 农村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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