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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电视神医”提供了表演的舞台

2017年06月26日 14:45 | 作者:池墨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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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间,她活跃在全国多地的电视台,身兼多个专家身份,卖着不同的神药,刘洪斌被封为中国最忙的虚假广告表演艺术家。在刘洪斌被曝光之后,网友们指出,像她一样的表演艺术家至少还有三个!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新广告法出台后,大多依照“哪个平台播出,哪个平台审查”的原则,工商部门没有前期审查违规、虚假医疗广告的责任。但如果市民看到违规广告,可以立刻打电话举报,并举证,工商部门将立即进行查处。(5月25日光明网)

应该说,神医走红,神药畅销,其根本原因一是利用了人们对神医身份的信任,二则是利用了人们对电视台这样的公共宣传媒介的信任。这两种信任,让人们没有理由怀疑假药有假,没有理由怀疑神医的身份及说辞有假。

显然,这些神医利用电视台作为虚假广告发布平台,也是经过调研考证的,据了解,这些假药“当天上广告,当天必卖货”,由此可以看到电视广告的威力。

俗话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假的毕竟是假的,不会因为“谎言重复一千遍就变成真的”。当人们发现被骗后,发现所谓的“神药”就是假药,才知道“电视神医”原来是“电视骗子”。

我们可以想见,随着这些“电视神医”真面目被戳穿,发布虚假广告的商家将面临着工商部门的处罚,参与表演的骗子也可能会受罚。可是,发布虚假广告的电视平台呢?是不是更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呢?

按照新广告法“谁发布谁审查”的规定,这些发布虚假广告的电视台,担负着审查广告真实性的责任,如果不是这些电视台见利忘义,为假药提供宣传的平台,这些“电视神医”如何能够自如表演?人们又怎么能够被骗?因此,“电视神医”被戳穿了,受到处罚的绝不应该仅仅是制假售假的不良商家,还有那些道貌岸然的“电视神医”,而对于那些为“电视神医”和假药提供广告发布的电视台,更应该进行处罚,只有让电视台付出惨痛的代价,他们才会负起社会责任,否则,“电视神医”就不会消失!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电视神医 广告 提供 表演 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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