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多方呼吁修订器官移植条例 建议将人体器官捐献纳入

2017年06月27日 16:15 | 作者: 李丹丹 | 来源:新京报
分享到: 

12省份出台地方性救助政策

“每一个器官捐献的案例,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不幸。”侯峰忠说,器官捐献者几乎都是因突发意外或突发疾病过世的。有的家庭为挽救孩子,倾家荡产。有些捐献者家庭面临巨额医疗费,有着“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困难。

记者了解到,在捐献工作中,对捐献者的医疗欠费、丧葬补贴,对捐献者家属的误工补贴、困难救助,以及对捐献工作的保障和激励等费用支出始终是绕不开的问题。

2012年5月,深圳打工妈妈袁德珍在半年内接连失去丈夫和儿子。她做出决定:将自己脑死亡的11岁儿子田干的所有器官及遗体捐献出来。田干手术费用总计五六十万元,欠费近6万元。对此,红十字会通过专项救助资金和社会募捐帮忙筹集。

在实践中,许多地方出台了针对器官捐献者家庭的一些扶持政策。

2012年,浙江省率先出台器官捐献者人道救助系列政策,对需要由捐献者自付的医药费,将争取由有关部门设立的大病补助、贫病减免等专项经费支持解决;在南京和重庆等地,人体器官捐献者可获免费殡葬服务。

然而,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技术力量、财政和社会支持力度等的差异,各自的政策标准不一,迫切需要在国家层面出台规定,对各省工作的开展起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也弥补开展器官捐献工作经费的不足。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2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也委托有关方面开展了这方面的课题研究,各省份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

据不完全统计,到2016年7月,上海、天津、广西、湖南、湖北、贵州、江西、山东、浙江、辽宁、河南、重庆等12个省(区、市)出台地方性救助政策:由红十字会成立器官捐献的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给予捐献者家属医疗补贴、殡葬补贴、误工补贴、生活困难救助、上学救助、大病救助等方面的支持。

侯峰忠认为,这与地方领导的重视是分不开的。修订条例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需要的经费保障哪里来?对捐献者的殡葬优惠政策和困难捐献者家属扶持怎么保障?这都需要条例明确对捐献者的殡葬优惠政策和对其家庭扶持政策。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

编辑:梁霄

01 02 03

关键词:器官 移植 条例 人体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