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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独生子女立遗嘱 多为防范儿媳分财产

2017年06月27日 17:29 | 作者:孙莹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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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市司法局推出“年满70周岁的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等多项公证便民举措。截至上周五,新举措推出两周,全市公证机构就已接听电话、来人咨询1200余人次,共免费办理遗嘱公证240余件。

为满足社会对遗嘱公证日益增长的需求,北京市司法局倡导全市公证机构为老年人、残疾人开通公证绿色服务通道。记者近日实地探访为方便群众办理遗嘱而设立的全国首家公证遗嘱中心时了解到,目前老人给独生子女立遗嘱的情况增多,就为了将房子等遗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不作为子女的夫妻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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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遗嘱登记

新举措

全国首家公证遗嘱中心落户北京

全国首家公证遗嘱中心——长安公证遗嘱中心设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业务大厅最深处的一间接待室,这样的安排是为了尽可能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遗嘱中心的墙上有公证员自己创作的公证漫画,还有一些宣传语,比如“遗嘱不是临终遗言,而是对人生规划的延续”。公证员告诉记者,“中国人总觉得立遗嘱就好像是临终遗言,甚至有人觉得立遗嘱不吉利。我们希望对社会进行引导,让大家意识到立遗嘱是合理安排,未雨绸缪。”

在公证遗嘱中心,有一套专门的咨询、接待、审查、办证过程。公证处开发设计了一款软件,当事人登录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官网或者微信公众号就可以填写资料,进行预约。公证人员看到预约后,会跟当事人联系,核对资料、预约时间,告知所需材料,让当事人准备充分少跑路。

公证处专门安排一位今年已67岁、有着丰富经验的公证业“前辈”,带着几位公证助理员先期接待当事人,充分了解立遗嘱人的全部诉求,并详细记载笔录,帮助他们订立一份符合自己真实意愿的遗嘱。

在这个过程中,公证助理员对立遗嘱人,特别是老年人的主体资格、行为能力、精神状态都有了审查和判断。前期工作准备完毕,再转给公证员进行审查、询问、录像等正式办理遗嘱公证,速度就快多了。以前一个公证员一天最多办理2至4件遗嘱公证,现在,一个公证员可以办理七八件遗嘱公证,大大提高了效率。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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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人 儿媳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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