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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民警被双开 制度落实要“双上”

2017年06月29日 14:58 | 作者:孙仲 |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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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民警酒后街头殴打女子的视频在网上被曝光并传播,视频中一名男子自称是公安干警,对一名中年女子当街进行殴打。视频中男子是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公安分局的民警董某某,事发后,董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6月25日晚,赣榆警方对外通报了对这起事件的进一步处理决定,涉事民警董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6月27日《现代快报》)

酒后打人的民警董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可谓是“冲动的惩罚”,想必他现在连肠子都悔青了!我们在为连云港市赣榆公安分局从速、从重处理“民警酒后街头殴打女子”事件的作风表示赞赏的同时,也不能不作深入的思考:为何会发生这样的事?

从赣榆公安分局的通报可知,董某某不仅系该局巡特警大队网上巡逻中队指导员,而且当天违反规定中午饮酒,继而殴打无辜女子,涉嫌寻衅滋事。根据《公安部五条禁令》等规定,警察在工作日中午是不能饮酒的,何况董某某身为中队指导员,而且派驻在区政府安保办工作,就更应该严格遵守了,怎么可以反其道而行之,不但中午饮酒,而且酒后失态,动手打人呢?如此不自觉,如此目无法纪,确实不配当警察。

继而又想,此事是不是也暴露出当地警方在落实相关规定上的不力,甚至“真空”?既然规定中午不能饮酒,就应该有严格的监督和查处措施,不让民警们有任何的机会和侥幸心理。或许正因为平时疏于监管,使得董某某思想松懈,铤而走险。我们很想知道,假如董某某中午饮酒后没有打人,或者说酒后打人没有引发网络围观,他还会不会受到查处,乃至双开?

所以说,任何一个地方、单位或部门,在队伍建设、人员管理上,不仅要有严格的纪律制度,更要有得力的落实措施,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而如何去落实纪律制度,则一靠日常监管,二靠突击检查,形成高压态势,让下属人员在纪律制度面前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反之,则必然给某些人以可趁之机。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民警 打人 制度 落实 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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