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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有“痛感”,才能更多地礼让行人

2017年07月03日 14:45 | 作者:刘天放 |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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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驾驶员考试增加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内容,在理论以及实际路考中,都将有所体现,其中,科目三交通礼仪培训中,地方题库中将增加50道涉及避让行人礼仪的内容,对初学驾驶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等行为的,评判为不合格。(7月2日新京报)

北京此举旨在“从源头强化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通过对驾驶员的法规培训、考试评判等,不断提升司机的安全文明意识和法治素养,还编写了相关教育资料。尤其是科目三的路考,更侧重对驾驶员的礼让内容;新增50道避让行人考题进入题库。对初学驾驶者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等行为的,直接评判为不合格。这当然是对礼让行人的重视,也是使不礼让司机有“痛感”的一个做法,这值得肯定。

众所周知,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已成顽疾。各地都采取过种种措施整治,但罕有长久见效的,仅是一时见效而已,一旦整治停止,就又回到原来的样子。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对司机不礼让行人的处罚力度显然不够,除了“集中整治”期间外,其他时段一般都因执法成本使这类司机逃脱。而事实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一个标志性事件发生于2015年,浙江海宁的贝先生因在斑马线上礼未让行人,被交警罚款100元并记3分。贝先生当即表示不服,没有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确认,随后向海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后败诉,又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交警撤销处罚并公开道歉。但法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维持了原判。这一事件曾引起强烈关注,也给不礼让司机很大的警示。

然而,不礼让行人的司机依然大量存在。礼让行人,除了极少数城市外,谈不上有根本性好转。平时开车时,不少司机为了赶时间,都快速通过斑马线,却对行人置之不理,甚至在十字路口横冲直撞,而这些司机甚至不知自己这样做是违法行为。这就警示我们,生活中总有些人不懂法、不畏法,不拿法律当回事,总以为只有驾车撞人了,才叫违法,却对“驾驶员必须礼让行人”这早已写入法律的条文或置若罔闻,或根本无知。

十字路口是交通事故的频发地段。十字路口频发的机动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媒体没少报道了,有些甚至触目惊心。行人在机动车面前属于绝对弱势,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堪设想。即使在斑马线上机动车与行人相遇,行人只能无奈地为机动车让行。因此,要想遏制机动车不礼让的现状,就该令不礼让司机有“痛感”。而北京对驾驶员考试增加的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内容,就是让司机有“痛感”的一招。

然而,这一招也并非总是奏效,因为在考驾照时可能对礼让高度重视,但实际操作时可能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因此,多举并行显得更为重要。机动车驾驶员如果不礼让行人,不仅是不文明驾驶的问题,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遗憾的是,并非所有驾驶员都对此有足够的认知。而且,平时不礼让,这部分司机多数没有受到处罚,也使其胆子越来越大。

数据显示,我国拥有全世界约2%的汽车,而交通死亡事故却占了全球的约20%,成为交通事故多发国家。据了解,我国驾驶员违法能占到七到八成,大部分司机选择礼让行人仅是出于道德自觉,而非法律威慑。由此,司机有“痛感”才能更多地礼让行人。除了像北京这样的做法外,还应在常规执法上再下一些功夫。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行人 司机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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