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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不能以损害他人为代价

2017年07月06日 14:23 | 作者:于永军 温建伦 |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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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要求,坚持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解决,党员、干部问题和党组织问题一起整改,党员、干部党性观念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不断提高,努力使党员干部有新形象、各级党组织有新气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幸福生活充满着决心和信心,牢固树立崇高的思想境界,对追求幸福有了正确的方向和目的。渴望幸福、追求幸福,乃是人类的一种生活本能,也是人类生存的本质。从个人、家庭到各个社会阶层,无不孜孜以求。然而,幸福是什么?应靠什么去赢得幸福?这是每个人都需要作出回答的一个人生基本问题。

幸福是什么?有人说,幸福就是有钱花,锦衣玉食;有人说,幸福就是健康地生活,活个大年纪;有人说,幸福就是快乐,高寿不如高兴;有人说,幸福是一种知足,知足常乐;也有人说,幸福是一种别人的尊敬和信任,一种你给予别人的帮助和快乐……假如让一千个人来回答,就会有一千种答案,就像“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不过,我更喜欢那个把幸福比作“穿在自己脚上的一双鞋子”的说法。是否幸福,全凭自己的感觉,别人只能看到其表面,无法体味到其具体内容。比如财富,元末明初的沈万三,江南巨贾,家陈银两20亿,相当于今天6000亿人民币,可谓富甲天下,在外人眼里这可是享用不尽的洪福,然而他却总是为之提心吊胆,生怕引出杀身之祸。再如长寿,文坛泰斗巴金老人,活过了百岁,按说这是无数人求之不得的,但他却说“长寿是一种惩罚”,在他的字典里,“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如果长寿着却不能为别人做出点什么,还要麻烦别人,成为大家的包袱,那就没有意义了。” 在他的理念里,“友情是生命中的长明灯”,眼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个故去,他感到十分孤寂。一位女作家到陕西米脂采风,看到徐娘半老的女主人大半辈子没有走出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那个黄土沟沟时儿内心里感到很可怜,而女主人呢,却对女作家“一个婆姨经常外面跑”,生出了“活得不倭也(过得不易)”的怜悯。可见,幸福不是哪一部分人哪一个人认知的专利,就如同“佛”就在心中一样,是每个人权利。幸福的界定,既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没有绝对的答案,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认识和感悟,关键在于你的生活态度。

毋庸置疑,幸福是美好的,是应当努力追求的,“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欧文)这也正是我们人类社会从茹毛饮血、钻木取火到今天万吨巨轮下海、宇宙飞船上天的原动力。然而,“幸福不会天上来”,人世间根本没有“正在家中坐,天上下馍馍”的好事。上苍让你在一个方面享受幸福的同时,一定会在另一个方面索取你享受幸福的代价。也就是说,要想获取幸福,就必须为之付出相应的代价。这方面的格言警句,可谓洋洋大观:革命老人徐特立指出,“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得到幸福,那是神话。”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屠格涅夫说,“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法国人道主义作家罗曼·罗兰认为,“创造,或者酝酿未来的创造。这是一种必要性:幸福只能存在于这种必要性得到满足的时候。”这方面的故事也车载斗量:孟母三迁,含辛茹苦,成就了一个伟大的儿子;司马迁忍辱负重14载,倾其一生所学,最终完成了《史记》这部传世巨著;爱迪生经过一万多次失败,屡败屡战,终于发明了让全人类走向光明的电灯,并以一生中一千多种发明专利,成为享誉世界的“发明大王”。他们都以自己的实践在印证着一个实理儿:幸福不是索取,不是攀比,不是逃避,更不是占据物质财富的多少,而是相应等量的付出,这样你才能感知到自己生命的存在是有用的、有价值的,才会体会到真正的幸福。正如科威特女作家穆尼尔·纳素夫所说:“真正的幸福只有当你真实地认识到人生的价值时,才能体会到。”

网上有一个爆料,北大一位大学教授在毕业季赠言中,曾对学生讲过这样一通“雷人语”:“在祝福裹着告诫呼啸而来的毕业季,请原谅我不敢祝愿每一位毕业生都成功、都幸福;因为历史不幸地记载着有人成功的代价是丧失良知,幸福的代价是损害他人”。这“雷人语”,尽管当时在现场雷出了掌声,但却被人挂到了网上。有人附合点赞,有人鞭笞“缺德”,一时间,舆论莫衷一是。

并不否认,现实生活中以损害他人而成就自己幸福者大有人在。例如那些敲诈勒索者,为了自己发财,以危害他人家庭欢乐为代价;那些“小三”“小四”们,为了自己感情,以破坏他人家庭和谐为代价;再如一些发达国家,为了本国人高品质生活,高排高碳,以破坏发展中国家生存环境为代价;世界“巨无霸”美国,为了本国安全发展,以让他国人民战火频频为代价,等等。但这里必须明确指出,并非一切存在都是合理的。以损害他人为代价成就自己幸福虽然是存在的,但这种幸福任何时候都成不了人间正道,也绝不会拥有真正的幸福!前苏联作家阿·巴巴耶娃曾义正词严地指出,“建筑在别人痛苦上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法国著名作家莫罗阿也提醒世人:“当你幸福的时候,切勿丧失使你成为幸福的德行。”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得更形象:“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么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这些哲人睿语,都在表明一个实理儿:以损害他人为代价,绝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幸福,充其量是庸俗的、低级的、自私的,因为“幸福越与人共享,它的价值越增加”(森村诚一),反之亦然。联想到现实生活,你看那贪官堆里,贪了上千万、多少个亿,面对这么多的钱——儿孙辈都花不完的钱,他们幸福吗?且不说他们有的类似《人民的名义》中的巨贪赵德汉那样“一分钱都不敢花”,虽然他们曾经有过别人不可比拟的所谓“幸福”,但到头来听到警车吓个半死、出去开会生怕再也回不来,在反腐高压下,被抓的抓、自杀的自杀,即便是漏网之鱼,也整天心惊肉跳、惶惶不可终日,其痛苦程度、心理状态甚至不如高墙之内的犯人安然,这岂不是同时获得了别人不可比拟的痛苦?再看看那些投机取巧的人,一时靠行贿送礼、阿谀奉承、踩别人的头爬上某个位子,前面走人家背后戳他的脊梁骨,抑或当面调侃嘲讽,心里会幸福吗?即使别人宽容,可是想想自己的缺德品行,他内心里会安宁吗?人可以逃脱法律,也可以逃脱众人口舌,但他能逃脱自己良心的谴责吗?“良心是罪孽的告发者。”一个人时常处于良心的谴责之中,能算得上幸福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幸福的真谛,是建筑在自己心安理得的基础上;问心无愧的拥有,才是真正的福报。有则寓言:一位农夫不小心把自己的斧头丢了,正伤心,天使看见了,决定测试一下他。天使从河里捞起了银制的斧头,农夫说不是他的;天使捞起了金斧,农夫也拒绝了;最后捞起了农夫的铁斧,农夫心满意足地拿着属于自己的铁斧走了。故事的最后,天使奖励了他。林肯说,所谓聪明的人,就在于他知道什么是选择。在一些世俗的人眼里,故事中的农夫肯定被视为傻瓜——放着值钱的金斧银斧不要,偏偏要自己值不了几钱的铁斧。然而,正是这种选择,他得到了天使的奖励,虽然故事并未交待天使的“奖励”是什么,但显而易见,这个奖励就是“幸福”——心满意足。假如,农夫选择了本不属于自己的金斧银斧,从此背上了一个“昧天理良心”的思想包袱,这岂不是一种心理惩罚?当然也是正人君子所不为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周恩来总理那句“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最老实的人”的名言,闪耀着永恒的人生智慧亮光。唯愿努力追求幸福的人们,在这个理念的引领下,自觉拒绝以损害他人为代价的种种利益诱惑。这样,无疑就会得到像农夫一样的“奖励”福报。幸福不能以损害他人为代价。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更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幸福 代价 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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