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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省区出台"独生子女照料假" 最长可达20天

2017年07月13日 21:07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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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期间产生了大量独生子女家庭,伴随而来的,是这些家庭日益增长的养老压力,在父母生病时,独生子女往往有些分身乏术。

为了缓解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压力,今年以来,不少地方纷纷出台了贴心政策。各地百姓如何看待“独生子女照料假”?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近日,人民网记者在福建、湖北、广西等地进行了走访。

5省份出台“独生子女照料假”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各地的“独生子女照料假”政策,除福建已实施外,湖北、广西、四川、河南等省份也已公布。

5省区出台独生子女照料假  最长可达20天

其中,河南给予独生子女的“照料假”最长,最多为20天;广西次之,最多也有15天;而四川给出了一个弹性说法:不低于3天。此外,各地政策均规定独生子女在照料其年满60周岁的父母时,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四川还额外增加“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供养人省亲休假的权力”的表述。

湖北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

四川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医治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供养人省亲休假的权力。

河南规定,凡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市民担心只是“纸上假期”

对于独生子女可享受“照料假”的这一政策,受访者均表示十分关注,一致认为“这样的假期很有必要”,体现了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照顾。

但同时,他们也担忧这类假期会跟探亲假一样沦为“纸上假期”。其中,“请假是否需要证明独生子女身份?”“政策谁来监督执行?”“私企难落实”等问题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

“这是间接地弘扬孝道。”福州的朱女士说,父母年事已高,病了肯定是要回家照顾的,“自己照顾肯定比别人照顾得要好。”她还认为,因为平时在外地工作的关系,回家照料护理期间,也可以好好尽一份自己的孝心,尽孝的机会也就多了。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新条例的出台,既从制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权益, 也给了年轻人尽孝的机会。湖北的朱先生就表示,自己在武汉工作特别忙,假期也不长,平时除了过节很少有机会能回黄冈老家看父母,独生子女护理假让他能有时间回去陪陪家人,挺好的。

已经退休的武汉市民谢先生对独生子女护理假也非常期待,谢先生唯一的女儿在上海工作,去年老伴出车祸重伤,肋骨断了三根,“我都不敢跟姑娘说,怕耽误她工作。”谢先生说,大半年都是自己一个人在照顾老伴,要是独生子女护理假能早点推广就好了。

“如果独生子女护理假能实施,对我们这些在外地工作的年轻人确实是一件好事。”在武汉一家私企上班的郭女士告诉记者,上周她妈妈被检查出肠道息肉,需要马上手术,郭女士立马向公司请了两天事假赶回襄阳照顾母亲,“不敢请长假,怕因此而丢了工作,但2天事假根本不够。”

尽管十分渴望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但郭女士还是担忧私企最后是否会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就算政策能落实,这个假请起来是不是会非常麻烦,比如需要提供住院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父母年龄证明、本人和父母关系证明等一堆证明。而且,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推行,会不会反而让独生子女们找工作被歧视?

在南宁某家互联网IT私企工作的陈女士是未婚的独生子女,她也认为,相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这类“公家”单位,私企一直很难把带薪休假等员工福利落实到位。这给在私企工作的独生子女休“照料假”增加了不少难度。

在广西某厅级单位工作的莫女士认为,推行独生子女“照料假”,需要民政等相关部门加大对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法律,自觉维护老年人和独生子女应享有的权利。

“这么好的政策怎么只有这几个省份有?应该全国推广。”北京市民杨女士表达了她的期待,她认为这一政策主要依赖于用人单位的支持。如果能将规定写进劳动法,或后续出台配套政策,才能促使这项利好政策全面落地。

“这是个很好的政策,很羡慕福建人。”来福州旅游的重庆市民张煜在表示羡慕的同时也有个心愿:“希望全国都能推行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这么好的政策也能降临到我们头上。”

专家:政策虽好重在落实

为了使政策更具操作性,在目前已出台独生子女“照料假”政策的省份中,福建省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关机构或组织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的,由人社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给付。此外,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将面临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还会被列为工资支付行为失信单位,将受到重点监管。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是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会纳入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都会受到约束。

广西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专家库专家、广西大学广西创新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莫光辉博士说,多地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照料假”体现了各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民生关怀,无论对个人家庭还是对整个社会都有好处。“照料假”给独生子女提供了尽孝尽善的好机会,有利于密切家庭成员关系,构建温暖有爱的家庭氛围,也有利于形成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但莫光辉也指出,好的政策关键在于落实到位才会起到政策出台应有的效果:

首先是要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官方媒介推介外,更应扩大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全方位推介,让广大民众知晓、熟悉独生子女“照料假”的出台背景和相关细则;

其次是要做好监督。有关部门要对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各单位的执行情况,从而有效推进“独生子女照料假”的真正落实,使这项惠民政策起到惠民的作用。

湖北省老龄办的老龄专家表示,独生子女假的政策虽好,但更重要的是落地执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相应监督体制尚未建立,机关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落实护理假相对容易,而一些私营企业在执行政策上可能会大打折扣。因为护理假的实施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用人成本,完全让企业买单不太现实。

此外,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的执行和监管除了靠用人单位的自觉性之外,还需要劳动监管等各个政府机构部门联合执法保驾护航,才能避免护理假成为一纸空文,让老年人和子女们真正享受到属于自己的权利。

编辑:秦云

关键词:独生子女照料假 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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