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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党派成员热议习近平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指示

2017年07月17日 14:45 | 作者:刘 芳 胡珉瑞 李 可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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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 

——法律界中的民主党派成员热议习近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专门就司法体制改革作出375字的重要指示,肯定这几年司改“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并为司改“下一站”圈出重点。这一指示在法律界的民主党派成员中引起热议。大家表示,要认真领会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指导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实践,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2014年开启的司法体制第四轮改革,从前几轮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层面,转向脱胎换骨的体制改革。截至目前,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129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中,118项已出台改革意见,11项正深入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如此力度与规模空前的改革,需要面对的阻力和困难,绝对超出常人的想象。而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最根本的是凝聚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共识。”民革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认为。他指出,司法改革顶层设计指明了改革的方向,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体系渐趋完善,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的获得感日益增强,全国上下对司法改革是什么,为什么要改,如何进行改革,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什么等重要问题形成了共识。

民革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侯佳儒认为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更加便民利民,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也在增强。

司法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改革是近年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员额制改革是“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对司法人员的利益格局“重新洗牌”。成为员额制法官必须办案并对案件终身负责,司法责任制就是“硬约束”。

来自司法一线的法官对此有更深刻的体会。“截至到今年6月底,全国四级法院中共遴选出12万名员额法官,还有大约9万名在员额之外,目前司改取得的显著成绩离不开未入额法官的包容理解支持,应该为他们点赞。”九三学社社员、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秀荣表示,进入员额的司法人员真正拥有办案权,同时与司法责任制结合,打破了多年的司法行政化,实现了“谁办案谁负责”,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司法改革在正确的道路上蹄疾步稳。

“回归办案第一线,特别是作为进入员额的法院领导,更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的案件,履行好应尽职责。”民革党员、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认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人才的优化配置。

司法机关内部按专业化,正规化的要求把精英人才配置到审判一线,真正做到了“审者判、判者审”和好钢用在刀刃上。

民革党员、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殷书国认为,“员额制”改革更是对法官审判专业提出更高要求,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提供有效保证。

“司法改革确实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不管是员额制还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都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司法环境,优化了执法办案的体制和机制。汤维建认为,禁止领导干部干预案件,禁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相互过问案件,司法改革推出的这些禁令,切实有效,使司法独立办案获得了有效保障,也使全社会形成了尊重司法、支持配合司法独立公正处理司法案件的新风尚和社会氛围。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也是司法体制改革中的“硬骨头”。民进会员、四川省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认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以“审判中心主义”的诉讼模式取代了“侦查中心主义”诉讼模式,在不少案件中实现了证据的出示和质证在法庭、当事人双方辩论和说理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在法庭,确保了司法公正的有效实现。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深入,深层次问题不断显现,改革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升改革整体效能。”习近平总书记在指示中为司改“下一站”圈出重点。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繁重,头绪良多,改革既要顶层设计,又要试水探索,既要从上而下全力推进,又要自下而上协同落实。法律界的民主党派成员也纷纷建言未来司法体制改革。

侯佳儒认为,司法员额制后如何避免司法腐败是难点。检察官实施员额制改革后,也要严格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必须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由于改革是在试点中逐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举措之间有衔接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形,因此必须协调好各项改革举措的先后顺序,各项配套措施落实到位。”侯佳儒表示。

长期关注证人出庭制度的施杰认为,虽然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也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诸如刑事诉讼中证人不出庭依然是常态,律师在看守所进行会见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审判委员会决议机制不够完善等。

“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需要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这是一个很长的过程,绝非短期内一阵风所能奏效。”汤维建认为,因此司法改革要有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要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记者 刘 芳 本报见习记者 胡珉瑞 李 可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司法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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