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7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大会聚焦 大会聚焦

建立新型政商关系 政协有大作为

2017年07月18日 20:35 | 作者:吴志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7月18日电(记者 吴志红“政商关系是重要的政协工作关系之一,对于汇聚智慧力量发展人民政协事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全国政协常委、湖北省工商联原主席赵晓勇18日下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赵晓勇

全国政协常委、湖北省工商联原主席赵晓勇在会上发言 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记者 姜贵东 摄

他认为,从政协角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政协组织与商会组织的关系。二是政协组织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的政协委员的关系。 

赵晓勇以湖北省政协组织举例说,从2010年起,湖北建立省领导联系省外湖北商会机制,湖北省政协领导参与联系省外湖北商会,主要做好4件事:宣传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宣传湖北,吸引商会组织企业家回湖北投资兴业;加强两地省领导之间的联系,搭建省外湖北商会与当地省领导沟通交流的平台;邀请省外湖北籍企业家列席参加省政协会议。

赵晓勇表示:“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各级政协应奋发作为。”为此,他提出三点建议:倡导为民务实的清廉新风。既要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也要开展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建立多方面的廉洁风险防控的制度防线、纪律防线和道德防线。树立正气,遏制歪风邪气。建议各级政协组织着重加强对企业家委员的引导、教育和管理,让他们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政协人才优势,开展智力“扶商”活动。例如,加强企业行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应企业要求提供辅导咨询帮助和排忧解难服务,从政协角度推进政商关系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搭建政企沟通平台,让政府了解企业、让企业了解政府,促进政商关系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建议建立企业和商会样本点的政商联系制度以及领导干部走访困难企业的制度;将民营企业纳入党政干部培养锻炼基地范畴;在当前各级工商联换届之际,建议在工商联组织中增设小微企业家兼职副主席职位,以此增强工商联组织对小微企业的引领作用,同时也使小微企业得到更有效、有序的政商沟通渠道。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新型政商关系 政协有大作为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