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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网评:顶格宣判是正义对徐玉玉的惋叹

2017年07月20日 10:51 | 作者:杨朝清 |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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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昨日,徐玉玉案宣判,7名电信诈骗犯被绳之以法。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个月后,司法审判给了徐玉玉一个说法,却依然不能换回她年轻的生命。9900元钱成为家境贫寒的徐玉玉的不可承受之重,突如其来的电信诈骗成为伤害她的一把利刃。

徐玉玉案中没有赢家。说到底是一个渴望用教育改变命运的年轻人,被几个渴望钱财的年轻人用并不高明的骗局欺骗了。纵观这些给徐玉玉带来直接伤害的诈骗犯们,大都也是寒门子弟。主犯陈文辉不过23岁,他们过早辍学、成为“漂泊的候鸟”。他们向往“城里人”的生活、渴望过上有钱人的生活,渴望迅速摆脱贫困。为了“挣大钱”,不惜铤而走险。电信诈骗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很有诱惑性的通道,在贪婪和欲望的利益驱动下,这些农家子弟的欲望号街车刹不住车,不能停在该停的地方。只要能够骗到钱,哪管受害者是“人傻钱多”的新富阶层,还是像徐玉玉一样没有摆脱贫困的寒门子弟。

“发财梦”并没有原罪,却不能用扭曲、错乱的方式呈现出来。通向成功的道路,很少有捷径可走,走了所谓的捷径,不可避免要接受法律的规训和惩罚。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今天,一些人认为“主犯陈文辉被判处无期徒刑量刑过重”。对此,临沂中院负责人表示,“被告人陈文辉拨打诈骗电话共计1.3万余次,依法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同时,“直接骗取徐玉玉钱款,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徐玉玉的财产权益,更造成徐玉玉死亡的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依法应予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司法层面的说明和解释,显然是经得起推敲的。

这样的惩戒,顺应民意,而此次审判中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原则,也具有范本意义。这个标志性事件,只是反诈骗的一个开始,而不是结束。根治电信诈骗需要继续加大法律处罚力度,铲除诈骗存在的土壤;保护个人信息,也要及时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改善公民个人信息随意泄露的恶劣环境,对于信息泄露者,也不能放任不管,必须形成常态化的打击防御机制,避免以生命为代价来推动社会的进步。

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不仅是对公平正义的守卫,也是对“捷径心态”的纠偏。严惩是给违法犯罪之人侥幸心理的一记重击,同时,也给那些渴望“来钱快”“挣大钱”的机会主义者以警示。在大学新生入学季即将到来之时,徐玉玉案的宣判,也提醒广大的学生和家长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法律的出发点,就是要防止罪恶行为对生命的任意践踏、伤害和剥夺。同时,法律又是最后的救济手段,但那个此时此刻本该在大学里读书的花季少女,不可能回来了,对她生命造成的伤害已经不可弥补,此次的顶格宣判是正义对徐玉玉的惋叹。尽管公平正义有些时候会迟到,却总会抵达,让那些“走捷径”的人们付出应有的代价,是对徐玉玉一家最好的告慰。(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杨朝清)

编辑:梁霄

关键词:顶格 宣判 正义 徐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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