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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税百万,修复花千万”是短视之祸

2017年07月20日 15:03 | 作者:何勇海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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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采石场几年的税收约100万元,生态修复却花了近1000万元,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真是得不偿失!”桂林市七星区副区长易理冬感叹。桂林山水甲天下,号称“中国山水名片”的漓江是国家5A级景区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一度存在的采石挖沙等行为,特别是无证非法开采,使漓江流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去年以来,当地在中央环保督察组挂牌督办下,着力整治违规违法开山采石问题,20多家采石场被依法取缔,37人被问责。昔日的采石场已进行生态修绿,“披”上了草丛植被。(7月18日《经济参考报》)

从采石场收税仅约100万元,生态修复却耗费近1000万元,地方政府做的这笔“生意”岂止是得不偿失?简直亏大了。与政府亏大了相反,那些租赁山头采石挖沙的企业却大赚特赚——据报道,在漓江周边采石挖沙投入小、利润大,一年山场租金只要几千元、上万元,矿主却可以赚得盆满钵满。比如新华社去年报道,当地一家采石场,按照国土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年生产规模15万吨,然而其每天开采量为1500吨。如此算下来,一年约在54万吨,仅按每吨石材利润30元算,一年就可赚1600多万!如此巨额暴利,怎不会导致疯狂采挖?

复绿代价是税收收益的10倍,这无疑是短视发展造成的赔本。这些年类似发展模式何其多哉?一些地方经济总量小、财政实力较弱且发展无方,便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增长,他们只算财政收入的经济账,不算生态保护的经济账,于是滋生出基于利益链、关系网的山石矿藏开采“盛景”来,侵蚀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百姓安居乐业。比如某地也曾闹出采石老板年赚百万元、村集体6年只收获30万的奇闻,后来的复绿代价是当年收益的30倍,这同样是短视发展惹的祸。

要让富了老板、赔了政府、毁了环境的情形不再上演,一方面,监管要所有作为,保持高压态势。对经过审批许可的采石挖沙行为严格监管,决不允许超过审批开采量,一旦超过,就要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企业责任。对于无证非法开采,发现一起就当罚它个倾家荡产,以避免东山再起,对违反规定擅自审批采石场等建设项目的部门与责任人,也应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比如摘掉乌纱帽等。违法成本低,势必难以抵挡各路采石挖矿场追逐暴利。

另一方面,制度设计要科学完善。一是政绩考核制度要科学完善。比如在漓江流域,治理好非法采石挖矿等乱象,修复了那一块块难看的“疮疤”,为老百姓留住了绿水青山,走的是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之路,应是地方政府的最大政绩,而不宜用税收、GDP等量化其政绩。二是在采石挖沙等行业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向受益者收取补偿费、生态税,专款专用,及时进行生态修复,以缩小企业赚与政府赔之间的巨大剪刀差。这些,都是要弥补的功课。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采石 短视 生态 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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