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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治国理政论坛“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研讨会综述

2017年08月08日 09:06 | 作者:李 文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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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关于公正司法。与会专家一致表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司法活动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有专家认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是司法具有定分止争的终局性作用。司法审判这种终局性的作用,对纠纷实行司法最终解决原则,使受到侵害的权利最终必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最终必定受到制裁和惩罚;二是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公正司法对调解、行政裁判等社会公正活动都有良好示范作用,对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道德风向起着重要作用;三是司法公正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起着保障作用。公正司法既保障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又保障公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使人们生活在有序的社会秩序之中;四是司法公正对人们的行为有预测作用。公正司法使人们能够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促使人们遵纪守法,成为法治社会的公民。

有专家认为,必须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五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心同向、步调一致,确保司法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问题目标导向,牢牢把握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目标,将其作为制定改革政策、推进改革举措、评价改革效果的基本准则;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改革的根本评判尺度;四是坚持以司法规律为准则,以尊重和回归司法规律为重要原则,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司法权配置体系和运行机制;五是坚持科学改革方法,把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结合起来,把改革于法有据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把重点突破和系统集成结合起来,把落实主体责任和获取广泛支持结合起来,把制度性改革和技术性革新结合起来,确保改革落地生根。

有专家认为,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严厉惩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司法权行使,积极预防和惩治司法腐败。同时,检察机关应当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坚持抓牢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检察权运行,切实防范检察环节滋生司法腐败。

第五,关于全民守法。与会专家一致表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环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推进全民守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有专家认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一是着力发挥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法律作为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基本准据,让法治成为领导干部履行领导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思维方式;二是着力培育领导干部尊法敬法的法治信仰,促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制度安排,通过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完善依法决策制度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全社会树立良好示范。

有专家提出,必须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及其实践所具有的深层文化内涵,对法治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精神支撑作用。一是弘扬法治精神这个核心,在全社会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努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二是夯实法治宣传教育这个基础,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进一步改进创新形式,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抓住践行法治规范这个关键,使人们把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行为习惯,把“纸面上的法”真正落实为“行动中的法”。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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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治 立法 执法 依法治国 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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