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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授课”实为“有偿补课”电子版

2017年08月17日 15:40 | 作者:汪昌莲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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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上一节课时薪高达1.8万元——2016年3月,曾被媒体报道过的网红物理教师王羽的收入,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时隔一年多,尽管在线教师的高收入不再被热炒,但在线教师的高收入却吸引不少在职教师兼职。在职教师兼职当在线教师是否违法?教师的收入如何保障?对此,记者采访多位专家进行了探讨。(8月16日《法制日报》)

有偿补课,已成为久治不愈的一种顽疾。基于此,2015年5月,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尽管国家及地方都有明文规定,且年年重申“禁补令”;但由于没有处罚措施,“禁补令”实际上已沦为“进补令”。特别是,随着“网络授课”的兴起,一些在职教师将“有偿补课”的阵营转移到了网上;相比传统的“实体补课”,“网上补课”更便利、更来钱,也更隐蔽、更“安全”,又给监管出了道难题。

事实上,一些在职教师,实行“网上补课”,看中的就是其更具隐蔽性。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正常的“网络授课”行为,不易暴露“有偿补课”的真面目;再者,参与补课的教师与学生,无须“零距离接触”,不显山不露水,不易被抓到现行;特别是,实行“网上补课”,是在职教师还是社会培训机构,补课主体难以确认。比如,2016年8月,江苏省盱眙县教育部门曾接到举报,一些学校存在冬季班“网络补课”现象,但调查发现,“网课”并不是学校主导。可见,“有偿补课”形式的变化,比内容的变化更难以防范。

可见,所谓的“网络授课”,实为“有偿补课”电子版。这就要求,教育、纪委等管理部门,迅速介入这个监管“真空地带”,加强对网上讲座、授课、补习等教学行为的管理,重点打击学校及在职教师组织的“网上补课”行为。特别是,应设置专门的网上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对“网上补课”行为实施专项管理,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防网络成为“有偿补课”又一个“温床”。

然而,“网络授课”沦为“有偿补课”,也给监管提了个醒:对于“有偿补课”,应疏堵并举。一方面,将不参与“有偿补课”,作为衡量教师师德的一个重要标准,与绩效考核挂钩,可使“有偿补课”之风得到一定的缓解;另一方面,让“禁补令”长出牙齿,对于那些不讲师德与操守,不择手段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在职教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当进行严厉查处。但从长远来看,改变单一的功利的教育评价体系,拓宽孩子们的受教育模式和成才途径,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理念,方能从根本遏制“有偿补课”现象的泛滥。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教师 网络授课 职教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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