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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得多点源头思维

2017年08月18日 15:02 | 作者:朱昌俊 |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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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3至5分钟,花300元到500元,通过面包车上一台小小便携式B超机,就能了解正在孕育的胎儿性别……据新华社“新华视点”报道,记者从多地卫计部门、医院了解到,一些违法分子用机动车装载便携式B超机,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这些便携式B超机,在网上购买几乎“零门槛”。

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中明确规定的,国家相关部委也多次发文强调。去年新修订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更是再次重申: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在这一背景下,仍有一些人利用便携式B超机,在机动车内进行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这种“违法创新”,表明相关监管也需要与时俱进。

当然,由过去的医疗机构私底下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发展到一些个人购买设备进行流动“作案”以逃避监管,说明一些常规性管理的确发挥了作用。但另一方面,也证明胎儿性别鉴定的社会需求仍客观存在。意识到这一点,或许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减少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现象。

近年来,非法组织胎儿性别鉴定入刑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这主要是基于社会性别比例失衡的现实。但考虑到现实可操作性,这一点仍无实质进展。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立法的务实和审慎态度。毕竟,入刑是否就意味着能够使得胎儿性别鉴定得到彻底根治,是一个很大的未知数。何况,仅在技术层面,目前现有的规定和管理手段也还远未用足。

比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便携式超声诊断设备是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也就意味着生产、经营和使用此类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资质。然而目前在网上,几乎任何人都可以轻易购买到此设备。因此,除了呼吁通过立法来提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成本,执行好现有规定,严格加强对相关设备生产、销售、使用的限制,应是更有效也更具操作性的治理之策。

除了落实治理层面的既有规定,根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更要正视社会的生育心理。比如,在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胎儿性别鉴定又再次以更隐蔽的方式出现,是否与一些生二孩家庭想抓住“最后机会”生男孩的心理需求有关?必须承认,胎儿性别鉴定的社会需求,在根本上还是建立在社会性别偏好之上,而这种性别偏好又有着较为复杂的社会成因。

社会对男孩的偏好作为农耕社会文化,包括“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理念的一种遗留,也说明我们的性别平等意识、社会保障水平还远未达到“现代社会”的要求。社会的性别偏好真正消除了,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生意”自然做不下去。而这里面涉及社会生育文化、胎儿生命权、生育政策等等诸多因素,都需要有系统性的回应。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性别 胎儿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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